股指期貨交易保證金調為10%
- 發佈時間:2014-08-30 04:34:36 來源:西安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中金所)于8月29日發佈修訂後的《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交易細則》,將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的最低交易保證金由12%調整為8%,滬深300股指期貨持倉限額由600手調整至1200手。同日,中金所發佈《關於調整滬深300股指期貨交易保證金的通知》,自2014年9月1日結算時起,滬深300股指期貨所有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統一調整為10%。
保證金制度作為期貨市場的一項基礎性風險控制制度,對於股指期貨的平穩起步和安全運作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市場規模和套期保值需求的擴大,較高的保證金標準在嚴防市場風險的同時,也對股指期貨市場整體運作效率帶來了一定影響。中金所此舉有助於降低交易成本,併為今後進一步下調交易保證金標準,提高市場的資金使用效率預留空間。
與境外相關市場相比,滬深300股指期貨的持倉限額標準遠低於同類産品的標準,適度提高持倉限額標準風險可控,進行調整的必要性和條件已經具備。中金所經充分調研和反覆論證,將滬深300股指期貨持倉限額標準由600手調整至1200手。除調整客戶持倉限額外,中金所還將同步調整異常交易行為監管標準,將客戶每日開倉限額從1200手調整至2400手。 新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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