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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上廣”擬設立智慧財産權法院

  • 發佈時間:2014-08-26 01:30:46  來源:科技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科技日報北京8月25日電 (記者陳瑜)我國擬在北京、上海、廣州設立智慧財産權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25日下午向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做(決定)草案説明時説,該法院主要審理各類專利以及植物新品種、積體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秘密等智慧財産權民事和行政案件,兼顧審理其他智慧財産權民事和行政案件。

  周強介紹,從審判實踐看,我國智慧財産權案件主要表現為專利、商標、著作權以及植物新品種、積體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秘密等案件。

  “智慧財産權法院的案件管轄以專利技術類案件為主,是因為這類案件的專業技術性更強,審理要求更高,對於促進科技創新和經濟發展的影響更為重要,更需要進一步加強司法保護。”周強介紹,決定(草案)規定,北京、上海、廣州智慧財産權法院對所在省(直轄市)的專利以及植物新品種、積體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秘密等智慧財産權案件實行跨區域管轄,案件管轄的範圍將由最高人民法院規定。此外,智慧財産權法院還管轄所在市基層人民法院第一審著作權、商標等智慧財産權民事和行政判決、裁定的上訴案件。北京智慧財産權法院將統一審理對不服國務院行政部門裁定或者決定而提起的第一審智慧財産權行政案件。對智慧財産權法院判決和裁定的上訴案件,由智慧財産權法院所在地的最高人民法院管轄。

  據了解,加大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的主導作用,已成為世界各國的普遍做法。我國《智慧財産權戰略綱要》頒布後,各地人民法院普遍設立了智慧財産權審判庭,加強了智慧財産權審判組織建設。隨著我國經濟建設的快速發展,智慧財産權案件呈現較快增長的趨勢,以全國新收智慧財産權一審民事案例總量為例,2013年案例達88583件,與2004年比,十年內增加了約7倍。此外,智慧財産權案件涉及領域較廣,審理難度較大。周強認為,對技術性、專業性、區域性更強的專利等智慧財産權案件進一步集中管轄,有利於建立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審判隊伍,不斷完善訴訟程式,解決案件裁判標準不夠統一的問題,更好地促進我國科技創新和經濟發展。

  根據(決定)草案,智慧財産權法院審級與當地中級人民法院相同。周強表示,智慧財産權法院法官除具備法律規定的一般任職條件外,還應具備豐富的相關審判經驗。最高人民法院將對三地智慧財産權法院法官選任標準提出指導性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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