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外企應學會適應中國反壟斷態度
- 發佈時間:2014-08-16 09:50:11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特約評論員謝冠斌
中國有關部門近期對多家汽車、通信、科技等跨國企業發起了密集的反壟斷調查。日前,中國歐盟商會公開發表聲明,稱中國官方強硬的調查方式對於部分外資企業來説似乎並不公平。但聲明中涉及的若干事實,基於我作為律師的行業經驗,卻有不同的看法。
比如對執法程式的質疑,大可不必過於擔心。中國的反壟斷執法雖然起步時間較短,但關於執法程式的規定還是比較明確和嚴謹,比如國家發改委的《反價格壟斷行政執法程式規定》,國家工商總局的《查處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件程式規定》。尤其是,中國的行政執法同樣要受到司法權力的監督,《行政處罰法》《行政訴訟法》在中國已經成熟實施多年。假定反壟斷執法機構果真簡單粗暴,存在程式問題或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的問題,被處罰企業完全有權利到法院去起訴執法機構。然而,從目前公開的處罰案件來看,還沒有任何一家企業起訴到了法院。至於某些企業反映的不要對調查者提出質疑、不得在調查過程(不是審訊環節)中雇傭律師等等,應該是早就被官方辟謠的“虛假舊聞”了。
某些跨國公司所謂針對性執法的質疑,則是因為其對中國反壟斷執法機構的堅決態度和執法的常態化在心理上不適應。某些企業強調,對類似行為國外執法機構沒有調查,同時,很多存在類似行為的中國企業則沒有被調查。這些泛泛之語可謂一葉障目。
首先,由於中國反壟斷司法實踐起步較晚,導致某些公司在中國的經營模式獨立於其在歐盟、北美的行為模式,在他國沒有違法行為不等於在中國沒有違法的行徑,相信某些被調查對象對此心知肚明。其次,即使是同樣的行為模式,對不同法域的競爭環境及消費者損害的程度也不盡相同,導致不同國家反壟斷機構對類似違法行為的關注度有所區別。中國製造業佔全球比重已經超過1/3,手機産量佔全球出貨量70.6%,彩電産量超過60%,新車銷售量超過25%,這些來源於公開渠道的數據可以充分説明某些壟斷行為對中國産業競爭環境的影響度,也就決定了中國反壟斷執法機構的關注度。再次,目前公開的一些調查案件,比如涉及智慧財産權濫用的案件,其實是全球執法機構在共同探討摸索的課題,實無現成經驗可以照搬。至於針對外企執法而忽略存在同樣問題的中國企業之説,在事實上不成立。況且,任何國家的機構執法資源都是有限的,調查總有先來後到、輕重緩急。但只要你實施了壟斷行為而不整改,下一個被查處的可能就是你。
其實,我很贊同聲明中的第一句話,“中國歐盟商會始終認為《反壟斷法》的有效執行將有益於中國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我願意補充的是,沒有這些反壟斷執法者的勇氣,就不會有中國反壟斷執法目前的格局,因為萬事開頭難,他們需要被鼓勵。
某些跨國公司所謂針對性執法的質疑,則是因為其對中國反壟斷執法機構的堅決態度和執法的常態化在心理上不適應。只要你實施了壟斷行為而不整改,下一個被查處的可能就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