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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律師欲告 金龍魚母公司

  • 發佈時間:2014-08-16 08:31:25  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南方日報訊 (記者/周照)轉基因食用油或因標識太“低調”惹上官司。日前,部分律師在微網志上宣佈,下周將以“轉基因食品標識不顯著”為由,向昆明市盤龍區法院狀告嘉裏糧油(防城港)有限公司、益海嘉裏食品行銷有限公司與雲南沃爾瑪百貨有限公司。對此,益海嘉裏方面15日回應稱産品標識合法沒違規,“看不清字才叫不顯著”。

  “我在超市買一瓶2.5升金龍魚牌食用調和油,但轉基因標識卻在標簽左側,字體如螞蟻般大小。”參與這次起訴的許思龍律師表示,目前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問題仍存在爭議,未明確標識轉基因食品的企業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因此,他與部分律師一起,將以消費者身份向未明確標識轉基因食品的企業提起民事訴訟。

  許思龍透露,下周將向昆明市盤龍區法院狀告嘉裏糧油(防城港)有限公司、益海嘉裏食品行銷有限公司與雲南沃爾瑪百貨有限公司,要求三公司在全國範圍內對其生産、銷售的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轉基因食用油進行召回,重新更換産品標簽,轉基因食品標識清晰後,才能銷售。

  對此,益海嘉裏公司相關負責人15日告訴記者,目前尚未收到任何法律性溝通函件,也沒有來自法院的通知。“我們的轉基因産品是合法的,標識也沒有違反國家相關規定。事實上,現行規定既沒有規定標識該在畫面中佔多大比例,也沒規定要用多大號的字體。我們的標識在配料欄一目了然,很顯著啊,看不清字才叫不顯著吧。”

  記者查詢發現,國務院《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和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辦法》都規定,轉基因食品應“在産品標簽的明顯位置上標注”,標識應“明顯”、“醒目”,但究竟標在什麼位置,得用多大號的字體,卻並沒有提出具體的要求。這給企業的執行留下了巨大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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