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新增計程車必須用新能源汽車
- 發佈時間:2014-08-15 14:33:57 來源:山東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商報濟南消息(記者牟月)近日,新能源汽車發展的步伐正在加快。繼湖南、山西等地推出相關新能源汽車推廣政策後,作為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示範城市的濰坊也率先在山東省內發佈《關於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促進新能源汽車産業發展的意見》,提出到2015年年底,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5010輛,其中公交車800輛,計程車900輛,公務車500輛,其他車輛2810輛。根據推廣意見,濰坊市將按照國家和濰坊市1:1比例補貼消費者,規定新增計程車必須採購新能源汽車。
今年以來新能源汽車迎來較大發展。7月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7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對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提出具體政策措施。今年初,淄博、濰坊、臨沂和聊城4市納入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示範城市範圍,去年青島市成為首批入圍示範城市。
根據濰坊推廣意見,汽車購置將按照國家和濰坊市1:1的補貼原則,補助總額(國家、省、市補助之和)不超過車輛核定銷售價格的最高比例(40%—60%)確定補助標準,對購買使用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船稅。濰坊市也明確規定,對於享受濰坊市補助的新能源汽車,3年內不得轉移登記到濰坊市以外地區。
濰坊推廣意見規定,新能源汽車外地品牌數量不低於30%;同時重點加大公共服務領域新能源汽車的推廣力度,優先推廣純電動汽車。公交領域新增更新公交車原則上應採用新能源汽車,採購比例不低於60%,佔比也將逐年提高。濰坊推廣意見還規定,新增計程車必須採購新能源汽車,並由專門公司進行運營。
濰坊還將設立新能源汽車産業基金,通過股權、債權等方式,支援新能源汽車産業發展。同時,對於現有汽車整車資質和專用車資質企業,列入國家新能源汽車整車、新能源專用車公告目錄的,分別給予100萬、50萬元補助。
另外,到2015年濰坊市將配套建設充換電站12座,重點推進超市、商場、車站、社會停車場(庫)和高速公路服務區等場所建設公共充電設施。
濰坊對新建公共充換電項目,原則上引入市場化機制,採取股權、債權等方式進行扶持,對充換電服務運營上建設的公共直流充換電設施費用,按照核定充換電設備總額的30%將給予財政補助。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