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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稅養老”將正式實現

  • 發佈時間:2014-08-14 03:35:32  來源:蘭州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新華社電13日,《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正式公佈,這也意味著保險業將迎來全面升級發展的新時期。這個被業內稱之為保險新“國十條”的意見,已不再是狹義上的行業概念,高度關注民生成意見的最大亮點。

  探索試點食品安全等強制險

  根據意見,將會把與公眾利益關係密切的環境污染、食品安全、醫療責任、醫療意外、實習安全、校園安全等領域作為責任保險重點,探索開展強制責任保險試點。此外,在車險領域,費率市場化改革將會穩步推進,這也意味著車險價格將越來越與市場掛鉤。“個人消費貸款保證保險”“物流保險”“演藝責任險”等新險種也會得到國家更多的鼓勵。

  “減稅養老”將適時試點

  根據意見,普通百姓購買養老保險的選擇將更多,比如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等。同時還將發展獨生子女家庭保障計劃、探索對失獨老人保障的新模式、發展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等。值得注意的是,這份意見明確將適時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這也意味著我國醞釀已久的“減稅養老”將正式實現。稅務專家介紹,“減稅養老”就是投保人不是投保的每月繳稅,而是領取養老金之日再繳稅,這是一種推遲繳稅,是幅度較大的稅收優惠。醫療:政府向商保購買服務

  政府運用市場化機制,向商業保險公司購買服務,這已經在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中發揮了積極作用。在醫療領域,這種政府向商業保險公司購買服務將更多。根據意見,將鼓勵保險公司大力開發各類醫療、疾病保險和失能收入損失保險等商業健康保險産品,並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

  建立巨災保險基金

  在國際上,巨災商業保險賠款一般佔到災害損失的30%至40%,我國還不到1%。對於巨災保險,意見這次明確,包括研究建立巨災保險基金、巨災再保險等制度,逐步形成財政支援下的多層次巨災風險分散機制。

  同時,意見鼓勵各地根據風險特點,探索對颱風、地震、滑坡、泥石流、洪水、森林火災等災害的有效保障模式,明確要制定巨災保險法規,建立核保險巨災責任準備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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