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11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
- 發佈時間:2014-08-13 04:34:27 來源:重慶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社北京8月12日電 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再次取消和下放45項行政審批事項,取消11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將31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後置審批。
本次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中,關係投資創業創新就業等經濟社會發展的約30項,佔2/3,如“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的核準”、“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銷售的礦泉水的註冊登記”等。涉及社會組織、事業單位業務活動的約10項,佔20%,如“高等學校博士學科點專項科研基金審批”等。涉及企業資質的約5項,佔10%,如“設立網際網路域名註冊服務機構審批”、“無線電設備發射特性核準檢測機構認定”等。
本次取消的專業技術人員準入類職業資格,涉及國際商務、品質、稅務、資産評估、土地登記、礦業權評估、品牌管理等多個專業領域。同時,國務院決定取消各地區自行設置的各類職業資格。
這次取消職業資格的主要原則是,國務院部門設置的沒有法律、法規或國務院決定作為依據的準入類職業資格一律取消,行業管理確有需要且涉及人數較多的職業,可報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准後設置為水準評價類職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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