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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議“産假休3年” 北京市婦聯回應“不能解決”

  • 發佈時間:2014-08-12 07:46:12  來源:新京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 近日,北京市人大代表王幼君建議“將女性産假延長至3年,由財政或社保提供津貼”引發網友熱議。新京報記者昨日調查發現,多位女性認為,現有産假是不夠,但3年有點長。

  “3年?休不起!”昨日,多名網友和受訪女性擔心,延長産假對職業生涯帶來衝擊,甚至“不可持續”的影響。

  代表建議女性可休3年産假但需離職

  市人大代表、北京握奇數據系統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幼君已經是連續兩年提延長産假的建議。

  2012年,我國將女職工産假由原來的90天延長至98天,晚育、難産、多胞胎等情形,還可增加假期。對此,王幼君建議,將女性的産假延長到3年,其間由財政或社保基金髮放生育津貼。

  不過,按照他的建議,女職工産假期間,需自願選擇離開職場,待3年期滿之後重新擇業。3年期間若母親上班,則自動喪失産假資格,恢復工作女性的正常身份。

   市婦聯已回應“不能解決”

  昨日,王幼君告訴新京報記者,“延長産假”的建議已經得到了北京市婦聯的回復,對方稱“不能解決,需要協調其他部門”。

  “這意味著今年夠嗆了,明年再繼續提。”王幼君介紹,去年他就提過該建議,得到的回復是“和國家上位法不匹配”。

  “我並不想改變基本的法律原則。”王幼君解釋説,他的提議並非是“一刀切”地延長所有女性産假,而是給願意專注育兒的女性提供一些政策福利,“可以自願選擇”。

  王幼君認為,補貼標準可依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制定。“北京每年的出生量也就是十多萬個孩子,一年補不了多少錢,政府負擔得起。”

  ■ 對話

  “我的提議是奔著理想去的”

  新京報:你建議産假延長至3年,考慮過企業的看法嗎?

  王幼君:我的建議本質是政府或者社保基金為女性提供資助,3年産假期間,和原來的單位沒有關係,也就是徹底離職,3年之後再進入就業市場。

  新京報:目前法律為了保障女職工的就業權益,規定休産假期間,單位不得開除女職工。你的提議恰恰相反?

  王幼君:我的提議和目前法律是一個補充的關係,並不衝突。女職工可以依照現行規定,也可以多一份選擇權。你希望帶孩子,那麼政府給你發放津貼;你希望繼續上班,就繼續遵循現有的産假規定安排。

  新京報:你調研過女職工的意願嗎?

  王幼君:我覺得願意不願意,看有沒有制度條件。我認為政府有義務創造這種條件。

  我們企業1000多人,其中女職工佔一半多。我也問過一些女職工的意見,她們很多人是獨生子女,生完孩子回來工作身心俱疲,帶孩子受影響,工作晉級也不利,從職場競爭的角度來説,進步也很小。綜合來看,不如踏實帶三年孩子,再以全新的狀態殺回職場。

  新京報:你認為幾年的職場斷檔,對女性的職業生涯不會有傷害嗎?

  王幼君:可以通過政策安排解決。目前規定女性比男性早退休,但實際上,女性平均壽命比男性還長。我覺得女性産假可以和退休期“置換”,比如産假延長3年,退休期就相應延長3年。這樣也能避免女性在精力充沛的年紀退休。

  新京報:你的建議似乎牽涉到多方面政策調整,你覺得可行性如何?

  王幼君:我們本來就是奔著理想去的。今年實現不了,也要試著朝這個方向努力,也就是提供給媽媽們更多的選擇自由,同時給社會給企業減少一些負擔。

  ■ 焦點

  實際上,針對女職工産假是否“夠用”的問題,此前也有一些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發聲。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哈斯也提·艾力就曾建議,將産假延長至一年,還應為男士設立“陪産假”。2011年,全國政協委員張曉梅也曾提出“鼓勵部分女性回歸家庭,政府要補貼承擔家務勞動的家庭”。

  該不該延長産假?延長多久合適?昨日,眾多網友在網上進行了熱烈討論,新京報記者也採訪了多位女性。

  現行的女職工産假是否夠用?

  昨天,受訪的多名女性反映,目前四五個月的産假長度,從育兒的角度來説,是比較“吃緊”的,可延長至半年到一年。

  “延長産假有一定合理性。”中國傳媒大學南廣學院伍老師是一位七八歲孩子的母親。她介紹,生完孩子的前3年特別累,“白天上班,晚上回家還要帶孩子。”

  31歲的國企職員鄒小姐稱,她當媽媽後,一年沒有睡好過。産假休了5個月回到工作崗位,沒多久就想到了辭職。“畢竟和工作相比,當好一個媽媽更重要。”

  不過,多名受訪者均認為,産假休3年“有點長”。“休3年,基本就是把女性定義為一個家庭角色了,這不公平。”剛當媽媽的吳小姐認為,産假延長至半年到一年比較合理。從育兒角度來説,媽媽能有更多的時間哺乳、陪伴孩子。

  一名從事媒體工作的準媽媽表示,産假延長至半年是較容易操作的,對個人、家庭和單位各方來説,都能夠平衡。“畢竟按照現有政策,將所有的産假加起來,也接近半年了。”

  “3年産假後再就業”是否可行?

  調查中,幾乎所有受訪者都不同意先辭職休産假、3年後再找工作的觀點。

  30歲的陸小姐是江蘇人,在北京讀了研究生後通過考試進入一家事業單位。她表示,和男人“立業再成家”一樣,女人實際上也是“立業再生育”。自己通過數年的努力積累了一定的事業基礎,如果為了多帶兩年孩子,事業“回到解放前”,划不來。

  網友Mingel指出,3年産假也意味著職業風險。産假3年後職業幾乎相當於重新開始,假設三年後再懷二胎,則幾乎可以獲得6至8年的帶薪假期,“這樣企業還會願意聘請育齡女性嗎?”

  “準媽媽”白女士認為,如果辭職兩三年專門帶孩子,意味著和社會脫節,“除非媽媽能夠利用這兩三年時間進修,否則再找工作很難”。

  不過,也有少數受訪者表示可以接受這種方式。企業員工羅小姐表示,産假休四五個月,自己的核心業務可能已經被其他同事取代了。與其説“靠邊站”,不如借著看孩子好好調整一下自己,重新找份工作。

  【贊同】

  如果生活壓力不大,休兩三年産假,避開自己狀態最糟糕的時期,何樂而不為? ——私企員工周小姐

  【反對】

  産假休3年就是典型的男人思維,一歲以後,孩子也需要爸爸多費心,當榜樣。並不是把媽媽拴在家裏看著,孩子就能教育好。——國企職員吳小姐

  【適度延長】

  依我的經驗看,能休夠六到七個月正好,孩子可以加輔食了,也不用在上班時間急著回去喂奶。能有一年更好,再多的話對於女性就業以及事業發展也不利。——網友小凡和小迪的麻麻

  本版采寫/新京報記者 溫薷 實習生 鄭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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