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廈門放開限購措施
- 發佈時間:2014-08-12 08:34:20 來源:福建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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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閩八條”的相關規定,福州市、廈門市可以根據本地市場變化情況,調整放開住房限購措施。
在全省範圍內購房辦理簽約(網簽)、貸款、産權登記等手續時,無須提供一定年限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購房人住房套數認定不包括其自建房、房改房、繼承房、徵遷安置房和已償清貸款的二手住房,其擁有的住房套數只在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機構查詢;房屋登記機構出具的查詢證明只載明購房人擁有一手住房的套數情況。家庭購買首改房按首套房認定。
購房人償清購房貸款後,再次申請貸款購房,按首貸認定;金融機構在貸款首付比例和利率方面按照政策規定的低限執行。
廈門市國土資源與房産管理局權籍交易登記中心相關負責人上周表示,廈門島內外有別,具體落地條款目前仍在加緊研究當中,會在合適時公佈。
實際上,從上個月開始廈門放開限購的聲音不斷傳出,儘管官方並未正式發文,但記者調查發現,部分房地産開發企業實際銷售過程中已經在執行,保利招商海上五月花項目銷售經理楊先生表示,“近期我們的項目,外地人買房已經不受限制,無須提供社保證明,但限貸仍在,貸款仍需補交一年個稅”。禹洲中央海岸項目行銷人員表示,他們最近的來電明顯增多,島外限購已經完全放開,不再受繳交一年以上社保或個稅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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