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斷供棄房”應細思量
- 發佈時間:2014-08-12 06:06:34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樓市下跌時,“斷供棄房”現象增多是必然現象,只要不是大面積蔓延,就無需驚慌。但購房者、銀行以及政府部門都應對此有理性認識,避免因判斷錯誤而採取不當應對措施
媒體報道,隨著全國部分城市房價大幅回落,近幾個月在浙江、江蘇、福建等省份一些地方,有業主因個人按揭貸款逾期未還而被銀行起訴。在這些案件中,業主大多聲稱自己“無力還款”。
在樓市持續下跌時,“斷供棄房”現象增多是必然現象,只要不是大面積蔓延,就無需驚慌。其原因,有的是部分業主確實因資金原因導致“無力還款”,但還有一部分是因為一些業主當初是奔著投資目的購房,當房價下降導致房産價值低於抵押貸款時,投資者不再看好房價走勢,就把風險轉嫁給銀行,以減少自己的損失。去年,“斷供棄房”現象在內蒙古鄂爾多斯、浙江溫州就已經出現。
實際上,此前央行、銀監會相關負責人就對可能發生的“斷供棄房”做出過預警。不過,相關預警更多是提醒商業銀行進行風險摸底、開展壓力測試,盡可能防止帶來風險,並不能根本杜絕“斷供棄房”。業主“斷供棄房”是主動的,商業銀行往往是被動的,提醒商業銀行注意風險只是在貸款“入口”的環節努力。
因此,除了商業銀行應對“斷供棄房”提前防範,與樓市發展有密切聯繫的相關利益方都應對此高度重視,防止風險擴大,並影響樓市正常發展。
對購房者而言,不要輕易將“斷供棄房”作為甩包袱的手段。表面看,“斷供棄房”緩解了個人風險,但業主損失著實不小:一是房子可能被沒收;二是首付款、月供、契稅、維修基金等付諸東流;三是個人信用會出現污點。特別是隨著我國信用體系越來越完善,信用污點將會影響業主未來的工作生活。目前,住宅市場的杠桿率偏低,普通購房者首套房首付需付3成,二套房首付要6成以上。這意味著,除非購房者能確認房價大跌30%以上,否則“斷供棄房”行為並不理智。
對商業銀行而言,業主“斷供棄房”現象增多,意味著未來貸款審核的關口不會放鬆。銀行今後甚至會重新審視房貸還是不是“優質資産”。另一方面,最近幾年銀行放貸時多與理財産品掛鉤,購房人購買銀行理財産品就被認為是優質客戶,然後在貸款審核時開綠燈,但現實表明,優質客戶不等於是守信客戶。
對地方政府來説,更應密切關注“斷供棄房”現象。目前,一些地方放鬆限購,希望刺激住宅銷量增長,帶動房價上行。但僅靠刺激政策,不利於房地産市場長期健康發展,寄望于讓投資客買房,從而消化市場庫存顯然有悖調控初衷。“斷供棄房”多為投機客資金鏈斷裂引起,便是明顯例證。因此,在目前各地調控房地産市場過程中,必須警惕鬆綁限購之後投機行為的死灰複燃。從根本上説,政府要力爭避免房地産市場出現大的波動,既防範“斷供棄房”現象導致金融風險擴大,還要避免金融機構過度緊縮住房貸款,打擊了市場合理的住房信貸需求。必要時可考慮出臺專門政策,支援剛需購房抵押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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