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飛機禁帶未標數值充電寶
- 發佈時間:2014-08-12 03:34:46 來源:石家莊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首席記者 范玉蕾 通訊員 成珊珊) 記者從石家莊機場方面獲悉,8月7日起,石家莊機場根據民航局的最新公告開始對充電寶進行嚴格檢查,同時提醒旅客,根據新公告,今後在乘坐飛機時,旅客僅可隨身攜帶額定能量在160Wh(瓦特小時)以內的充電寶,未標明數值的充電寶一律禁止攜帶。
民航局在《關於民航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規定的公告》中規定:旅客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或隨身攜帶,嚴禁在托運作李中攜帶,每名旅客不得攜帶超過兩個充電寶。充電寶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經航空公司批准後方可攜帶,嚴禁攜帶額定能量超過160Wh的充電寶;嚴禁攜帶未標明額定能量同時也未能通過標注的其他參數計算得出額定能量的充電寶。不得在飛行過程中使用充電寶給電子設備充電,對於有啟動開關的充電寶,在飛行過程中應始終關閉充電寶。
據石家莊機場航空護衛部工作人員介紹,時下正值夏季高溫酷暑天氣,不符合規定或“三無”充電寶、鋰電池,在密閉、高溫的環境下,極容易産生短路、甚至爆炸等現象,會對飛行安全造成嚴重威脅,為了乘機安全和出行方便,充電寶與鋰電池一樣,嚴禁放入托運作李,而且在航班中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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