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庫”治理再加力
- 發佈時間:2014-08-11 06:20:54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三公”經費、會議費和培訓費管理情況,政府採購管理情況,設立“小金庫”情況……8月份起,全國財政、審計部門將對這些領域開展重點檢查。
財經違法違紀行為、私設小金庫現象依然存在
按照財政部近日公佈的數據,中央本級,包括中央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2013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執行數為71.54億元,與去年年初預算相比下降10.2%,主要是各部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厲行節約有關要求,壓縮、取消部分出國(境)團組,加強公務用車管理,規範公務接待活動,“三公”經費支出減少。
在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取得顯著成效的同時,財經紀律意識淡薄、預算資産財務管理不到位、私設小金庫等問題依然存在。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表示,還有一些部門及所屬單位未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約法三章”要求,有的違反財經制度規定,包括“三公”經費和會議費管理使用不嚴格、違規建設樓堂館所或超標準佔用辦公用房、預算申報和執行中存在違反財經制度規定問題等。比如,在會議費方面,22個部門在非定點飯店召開會議384個,23個部門超標準、超範圍或虛列會議費支出1355.85萬元。在被審計中央部門和所屬單位中,採取轉移收入或虛列支出等方式,賬外設立“小金庫”1.94億元。
“‘小金庫’現象雖然得到有效遏制,但依然在一些地方和單位存在,説明這種違規行為還沒‘斷根’,需要加大治理力度。”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説。
突出重點環節,斬斷違規“資金鏈”
按照財政部、審計署部署,專項治理內容包括2013年以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財經紀律以及設立“小金庫”的有關問題,數額較大和情節嚴重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重點是預算收入管理情況,預算支出管理特別是“三公”經費、會議費和培訓費管理情況,政府採購管理情況,資産管理情況,財務會計管理情況,設立“小金庫”情況等。
財政部財政科研所副所長白景明表示,這次專項治理的意義在於通過對財經違法違紀行為和設立“小金庫”的治理,建立合規使用財政資金的長效機制,建立、完善透明規範的預算管理制度,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從近年情況看,政府採購是腐敗易發領域。“國家已經出臺了政府採購的一系列法律、法規,但執行力度仍需加強,此次專項治理將政府採購作為一項重要內容,應加大對貨物、工程和服務等政府採購的監管力度。”白景明説。
標本兼治,改進預算管理制度
在查處和糾正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的同時,更應注重治本和預防,建立嚴肅財經紀律和治理“小金庫”的長效機制。
“治理‘小金庫’問題的關鍵是完善預算管理法律制度,建立全口徑、規範、透明的預算管理制度。”劉劍文表示。
為加快建立全面規範、公開透明的現代預算制度,財政部已經或正在推進多方面改革,包括建立透明預算制度,除涉密資訊外,所有使用財政資金的部門均應公開本部門預決算。加強預算執行管理,硬化預算約束,預算未安排事項一律不得支出。健全預算績效管理機制,嚴格財政資金分配使用的監督問責,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等。
“必須強化‘有預算才能支出,無預算不能支出’的規則。”白景明説,還應完善“三公”經費管理制度,細化“三公”經費預算編制,嚴格控制“三公”經費預算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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