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社會組織捐贈資訊應主動公開長期可查
- 發佈時間:2014-08-09 08:25: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民政部:社會組織捐贈資訊應主動公開長期可查
民政部救災司副司長胡曉春今天回應中國青年報記者提問時表示,進入地震災區的社會組織,應該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有力、有序、有效地抗震救災,開展募捐活動的社會組織應以各自網站作為主要渠道主動反饋資訊,並保證資訊長期可查詢。
她介紹説,據不完全統計,目前雲南省已接收社會各界救災捐贈款物合計超過兩億元。下一步,民政部將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繼續做好物資運輸發放、受災群眾過渡性安置和集中安置點的管理等工作。
“減災救災志願服務是我們一貫倡導和積極鼓勵的,但需要根據災區需求和實際情況,在政府引導下有序開展。”胡曉春強調,在應急救援階段,應以專業的救援力量為主,非專業救援的社會組織和志願者不要自行前往災區,把災區有限的交通、通信等資源留給專業救援隊伍,以確保緊急救援工作的有序、高效開展,最大限度地搜救被困人員。在過渡期和恢復重建階段,社會組織可根據災區的需求和自身工作特點有序進入。
“《突發事件應對法》賦予了政府在突發事件發生時統一領導、綜合協調的職責。”胡曉春告訴記者,由於政府掌握的資源最多、資訊最全面,在救災過程中應充分發揮好組織協調和服務的職能。目前,雲南省已建立抗震救災捐贈資金使用協調機制,指定雲南省減災中心為社會組織提供服務。
胡曉春介紹,下一步,民政部還將督促接收救災捐贈款物的機構準確及時統計匯總上報所接收的捐贈款物數據,並加大資訊公開力度,主動接受捐贈人和社會的監督。目前中華慈善總會、紅十字基金會等社會組織的網站上都有滾動播出已接收的救災捐贈資訊,並可以搜索查詢相關資訊。
民政部除了要求社會組織依法依規公開募捐公告、詳細的收入和支出明細外,還要求災區有關機構在發放和使用救災捐贈資金時,向受益人明確告知資金的來源和性質。“按照誰接收、誰反饋的原則,社會組織應主動向捐贈人反饋資訊,並及時答覆捐贈人的查詢。”胡曉春説。
胡曉春還表示,對於社會捐贈,民政部倡導採用國際通行的做法,即通過依法登記、有救災宗旨且有公募資格的社會組織和災區民政部門進行捐贈,捐贈以資金為主,以適應災後重建和群眾長期安置需要。對於物資捐贈,民政部重申,捐贈前應與災區有關機構確認需求後再實施,並應嚴格做好捐贈物資的品質、數量等把關工作,避免造成物資積壓和資源浪費。本報北京8月8日電(記者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