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放寬限貸:房貸償清後再購房按首套認定
- 發佈時間:2014-08-08 17:52:56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福州8月8日電(記者郭圻 邰曉安)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8日下發《關於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意見在首套房認定、貸款放鬆、契稅減免等方面與原有政策有較大不同,福州、廈門等城市的限購政策或將進一步放開。
記者8日在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網看到,該意見共分8大條26小條,主要圍繞去庫存和城鎮化展開,包括“支援首套剛需客戶擴展到首置、首改和拆遷戶”“全省購房無須提供一年納稅證明和社保繳納證明”“購房套數只計算一手住房套數,家庭首改按首套計”“房貸償清後再次貸款按首套房認定”“拆遷戶首套免契稅,多套免拆遷面積契稅”“鼓勵在城鎮購房落戶,可帶直系親屬,農村住房可依法轉讓”“省內異地購房可提取公積金”等內容。
該意見自2014年8月1日起實施,優惠政策有效期1年。各市、縣政府可根據意見要求,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數據顯示,福建全省部分城市商品房庫存壓力持續增大。福州市房地産交易登記中心數據顯示,截至8月8日,福州可售樓盤503個,可售商品房28274套,總面積364.05萬平方米,按上半年平均銷量計算,可供銷售約20個月。
福建省房地産協會副會長鄭愛新表示,《意見》對於改善性需求的購房者是一大利好,這也有利於城鎮化進程發展,對於福建省商品房去庫存有一定刺激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