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師下班遭車禍被裁定工傷 人社局副局長應訴“挺”工傷
- 發佈時間:2014-08-06 08:27:06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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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陽區人社局副局長穀雨在法庭上。新京報記者 王貴彬 攝
餐廳廚師淩晨4時發生交通事故,被北京朝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簡稱人社局)裁定為工傷,餐廳起訴要求撤銷朝陽區人社局的工傷認定決定書。
昨天上午,該案二審在北京市三中院開庭,朝陽區人社局副局長穀雨出庭應訴,陳述如何做出的工傷裁定。
公司起訴一審被駁
綠廚餐飲公司起訴稱,楊某是公司廚師,2013年5月9日零點下班後,當天4時左右發生交通事故。朝陽區人社局依據楊某出具的《下班時間證明》,將楊某在該事故中所受傷害認定為工傷。公司不服,請求法院撤銷這份工傷認定決定書。
訴求被一審法院駁回後,綠廚餐飲公司提出上訴。
傷者未上工傷保險
昨天庭審時,朝陽區人社局副局長穀雨出庭應訴。
“廚師楊某當天是在加班,看管他人清洗煙道,所以正常的下班時間是在淩晨3點半。”穀雨稱,根據《下班時間證明》和其他員工陳述,雖然該公司廚師通常零點下班,但楊某還有下班後看管清洗煙道的職責,經常加班至淩晨。而案發時,楊某剛加班完畢,下班途中發生了交通事故,應當認定為工傷。
餐飲公司並不否認廚師經常加班的情況,但稱案發時,楊某沒加班。
該公司未出示相關“沒加班”的證據,承認案發前,未給楊某上工傷保險。
“我父親基本上是最晚一個走的,夜裏還要給其他員工做工作餐。”楊某的兒子作為第三人參與庭審,他證明,其父負責看管清洗煙道,每個月都有淩晨3點半到4點才回家的情況。
因雙方都堅持自己的意見,該案將擇日再次開庭。
■ 追訪
“領導出庭是勞動者的要求”
朝陽區人社局副局長穀雨説,對於人力社保局來説,領導幹部出庭,也是勞動者的要求。在勞動糾紛中,勞動者比較普遍地處於弱勢一方,用工方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還經常發生。
“上下班途中發生工傷的情況比較多,很多企業會以各種形式侵害勞動者權益……該案比較典型,參加答辯,是加強對用人單位的檢查和糾正的力度。”穀雨説。(記者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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