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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蘭信兩大股東解除一致行動協議 或為大股東減持做準備

  • 發佈時間:2014-08-06 08:49:16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公司內部人員表示,申萬秋和魏法軍一致行動協議解除是因為合同到期,與解除一致行動關係不一樣

  海蘭信7月31日發佈公告稱,截至目前,公司原實際控制人申萬秋與魏法軍就一致行動協議到期事宜進行友好商討並達成一致意見,不再續簽一致行動的《合作協議》。因此,雙方的一致行動關係以及對公司的共同控制關係解除。

  截至上述公告日,海蘭信前十大股東股權比例分散,單個股東持有股份的比例均未超過公司總股本的30%;公司任何股東均無法單獨通過實際支配公司股份表決權決定公司董事會半數以上成員的選任以及公司的重大事項,且沒有一致行動人在重大事項上一致行動從而共同控制公司。根據上述情況,目前公司無實際控制人。

  海蘭信證券部一位工作人員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申萬秋與魏法軍兩個人的一致行動協議是因為合同到期解除,不再續簽了,與解除一致行動關係是兩個概念”。

  或為大股東減持做準備

  公司公告稱,鋻於申萬秋和魏法軍在公司上市前簽署的一致行動《合作協議》即將到期,為明確和鞏固雙方對公司的實際控制關係, 2012年7月28日,申萬秋和魏法軍續簽了一致行動的《合作協議》, 約定雙方在經營決策、股東大會表決、持股變動等方面保持一致行動。該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兩年。

  解除一致行動關係之後,上述兩人仍是公司前兩大股東,合計持有公司股份5941.14萬股,佔公司現有股本總額的28.22%。其中申萬秋持有公司股份3886.15萬股,佔公司目前總股本的18.46%;魏法軍持有公司股份2054.99萬股,佔公司目前總股本的9.76%。

  對於上述兩人一致行動關係的解除,有券商分析人士表示,“看不懂,放棄雙方在經營決策、股東大會表決、持股變動等方面保持一致行動的關係就等於放棄了對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權,但合同到期解除也很正常”。

  另有券商人士認為,兩大股東此舉可能是為大股東未來進一步減持套現做準備。

  實際控制人地位或喪失

  海蘭信6月24日發佈公告稱,公司于6月13日披露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之一魏法軍因個人財務安排擬於6月19日-12月19日通過大宗交易或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公司股份數不超過385萬股,即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83%。6月23日,魏法軍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臺減持其持有的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385萬股,減持均價為13.06元/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1.83%。截至目前,魏法軍的股份減持計劃已實施完畢。

  有分析人士認為,根據證監會《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關於“上市公司控制權”的解釋:投資者可以實際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超過30%,擁有上市公司控制權。實際上,在6月23日魏法軍減持之後,前兩大股東作為一致行動人對上市公司的控股比例已經低於30%,失去了對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權。

  上述券商人士認為,公司上市之後,只要過了鎖定期,大股東減持套現也在情理之中。

  與此同時,海蘭信7月31日披露的另一份公告顯示,公司董事會選舉申萬秋擔任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長。另外,經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提名,公司決定聘任申萬秋為總經理,聘任高晉佔、陳煒、石桂華為公司副總經理,聘任柳麗華為公司財務總監。

  原總經理魏法軍並未出現在上述上市公司高管層的行列。在公司解除一致行動關係的公告中,記者看到,魏法軍現任公司下屬子公司三沙海蘭信海洋資訊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

  對此,有從事上市公司股票大宗交易的人士向記者表示,“魏法軍離開上市公司高管團隊,去下屬子公司擔任總經理或是因為該子公司有更好的發展前景和成長空間。即使解除了一致行動關係,作為上市公司大股東,未來大幅減持套現,仍會引起投資者的關注”。(唐振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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