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擔保公司提高門檻
- 發佈時間:2014-08-06 02:33:13 來源:長沙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 肖娟)記者昨日獲悉,省政府金融辦對新設立的融資性擔保公司調整註冊資金,最低限額門檻大幅提高。其中,在縣域範圍內開展擔保業務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由2000萬元調整為5000萬元;在市州範圍內開展業務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由5000萬元調整為1億元;在全省範圍內開展業務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由1億元調整為2億元。並且,要求建立主發起人制度。融資擔保公司應有1至2個主發起人發起設立,單個主發起人持股比例不低於35%。
提高融資性擔保公司設立門檻,業內人士透露,今年年初以來,監管機構對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監管趨嚴,與行業暴露的風險有關,個別擔保機構存在資本金不實、超比例投資、為關聯企業擔保等不規範行為。年初,省政府金融辦官網就公告了6家融資性擔保公司被收繳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的消息。
對新設立的融資性擔保公司調整註冊資金,業內人士認為提高門檻有利於肅清擔保業的一些亂象,但並非解決擔保業目前存在問題的“萬金油”。長沙擔保業一位資深人士表示:“擔保行業本身風險極高,擔保公司必須要建立一支能夠識別、防範並處置風險的風控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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