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構建涉農資金“就地就近”監管新模式
- 發佈時間:2014-08-05 09:18:17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財政局與市委組織部聯合印發《合肥市鄉鎮包村幹部監管涉農資金工作指導意見》,創新構建涉農資金“就地就近”監管新模式,促進強農惠農支農政策更好落實。
據了解,該意見突出監管重點,要求鄉鎮包村幹部“守土盡責”,充分發揮就地就近監管優勢,進村入戶實地監管,重點監管財政補貼類資金、涉農項目類資金和村級集體“三資”,抓好資訊通達、公開公示和抽查巡查等監管環節。其中,財政補貼類資金監管,包村幹部應參與審核所包村(居、社區)惠農補貼農戶基礎資訊和各發放批次申報資訊,檢查監督補貼政策宣傳、評議程式、對象確定、張榜公示等工作程式;涉農項目資金監管,包村幹部應監督檢查項目規劃、申報、公開公示、招投標、實施、竣工驗收、決算審計、後續管護等全程工作;村級集體“三資”監管,重點是村級財務收支的規範核算、資産資源處置以及債務的防範、控制和化解等。
同時,該意見明確要強化制度管理。各縣(市)區黨委、政府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和工作細則,建立縣(市)區級會商制、部門幫聯制、鄉鎮負責制、評議評價制、工作臺賬制、工作督導制等制度,層層分解任務,規範完善管理。市縣兩級監察、審計、財政、各涉農資金主管部門加強對鄉鎮包村幹部監管業務培訓。對各包村幹部監管涉農資金工作情況,實行目標管理考核,考核結果與年度評先評優等掛鉤。
意見要求注重聯動配合,各縣(市)區黨委、政府成立鄉鎮包村幹部監管涉農資金工作領導小組,構建起縣(市)區黨委政府負總責、財政部門指導、涉農各主管部門相配合、鄉鎮包村幹部為主體的鄉鎮包村幹部監管涉農資金新機制,變單一的財政監管為政府主導的綜合性監管,大大提升監管合力,形成齊抓共管、整體推進的工作格局。自2014年下半年起,按照“先試點再推開”的原則,在全市範圍內整體推進鄉鎮包村幹部監管涉農資金工作。其中:巢湖市在所有鄉鎮試點實施,肥東縣、肥西縣、長豐縣、廬江縣各選取1-2個鄉鎮試點,城區各區(含開發區)自行試點。2015年,在試點的基礎上總結完善,適時全面推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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