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滿兩年將“永久失效”
- 發佈時間:2014-08-05 00:35:04 來源:長沙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 肖娟)壽險保單的繳費期長達一二十年,在漫長的繳費期內,有些客戶可能會因為種種原因不能及時繳費,導致保單失效,投資者從而喪失保障。昨日,保監會官網挂出通知,要求各保監局和人身保險公司開展人身保險失效保單清理專項工作。
據星城保險業人士介紹,現代社會人員流動性大大增強,因拆遷、工作調動、跳槽等原因,很多消費者手機號、住址等發生改變,部分保單面臨失效的風險。通常,失效未滿兩年的保單為短期失效保單,消費者往往可以辦理保單復效。其中,在寬限期(通常為60天)內,保險合同仍然有效。這期間如果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仍將進行賠付。若失效滿兩年,即為長期失效保單,很可能意味著保單永久失效。
昨日,《中國保監會關於開展人身保險失效保單清理專項工作的通知》指出,此次清理的範圍為1999年6月10日以後簽發生效、截至2014年6月30日,繳費期為一年以上的人身保險失效保單。按照保監會的部署,第一階段清理的主要是短期失效保單,第二階段清理的重點為長期失效保單。
保險專家提醒消費者,聯繫方式變更時一定要及時通知保險公司。通知保險公司並不麻煩,可撥打保險公司客服電話進行更改。此外,在購買保險時,建議消費者設置緊急聯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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