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貿區立法破解“瓶頸”激發市場活力
- 發佈時間:2014-08-01 15:32:16 來源:新民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8月1日起,《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實施,這是國內首部自貿區地方立法,期望充分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只要法律、法規、規章未禁止的事項,就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在自貿試驗區積極開展改革創新活動。
在條例的醞釀過程中,一些“瓶頸問題”備受關注。市政府辦公廳近日對“市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專題審議”的復函顯示,這些“瓶頸問題”的化解已漸次明朗。
優化土地利用結構
在28平方公里內,自貿區的土地利用,如何兼顧集約利用率、靈活性和國有資産不流失,滿足産業功能發展的“空間需求”?
事實上,自打自貿區掛牌後,自貿區管委會就委託市規劃院啟動了《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試行性規劃》的研究編制,做這個編制,目的就在於:滿足自貿區産業功能對於空間的各種不同需求,優化區域投資環境。
經歷了多輪研討,規劃編制提出了突破傳統思維的新理念——以提高自貿區新增和存量建設用地品質和效益為目標,以滿足土地利用需求為導向——加強新增建設用地管理,挖掘存量建設用地潛力,優化區域空間佈局和功能,促進自貿區土地利用方式轉變和經濟社會轉型,最大程度地滿足自貿區産業功能發展的“空間需求”。
目前,規劃方案正在加緊深化。同時,自貿區管委會委託市地調院研究制定與創新規劃編制理念相配套的土地管理制度,針對自貿區內需求較明顯的綜合用地和土地二次開發問題,多次與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協商,積極探索如何兼顧土地的集約利用率、靈活性和國有資産不流失。
有效控制商務成本
自貿區掛牌以來,區內各種制度的創新、試驗,激發了大量企業前來投資的熱潮,引起區內部分資源一定幅度的價格上升。
如何既尊重市場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又突破産業聯動的障礙,有效控制商務成本?自貿區管委會推出系列措施——
■ 加強對區內國有開發公司持有的物業資源的價格管理,以及對區內房租水準的窗口指導。
■ 研究自貿區産業規劃,制定自貿區土地流轉、轉性等政策,做好自貿區土地的二次開發利用。
■ 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進一步完善區內企業註冊地管理的專項規定。目前,自貿區與臨港地區、森蘭地區正積極推進文化創意、進口商品直銷等平臺的對接。
審慎開放資本市場
自貿區,如何審慎地開放資本市場?
事實上,風險可控——這是自貿區金融領域開放創新的第一前提。
保持風險可控,一種措施就是通過做好壓力測試,切實防範系統性、區域性風險的出現;在實際的推進過程中,也要堅持穩步推進、確保風險可控。
那麼,自貿區金融創新的風險管理框架又如何設計?
首先,自貿區金融創新的根本目標是服務於實體經濟,相關細則的設計都遵循風險可控的第一前提。比如,跨境人民幣借款,企業要根據實繳資本為基礎來進行借款,並且借款只能用於境外或區內,不能用於二級市場投資和委託貸款,這一細則用額度和用途這“兩把鎖”將套利者攔在門外。
其次,最受外界關注的自由貿易賬戶設立和分賬核算管理的思路,也是為了應對資本套利的風險,真正做到資金從一線到二線可以“有限滲透”和“高效管住”。目前,監管部門正在為此做大量準備,包括自由貿易賬戶開設主體的認定、資本監測系統的建立。
此外,區內投資基金的跨境投資流程設計,也在引入託管銀行機制,利用商業銀行的專業化優勢和境外網路,全程跟蹤企業資金募集和跨境投資,有效防止系統性、區域性風險。
完善投資管理制度
對外商投資實行負面清單模式管理,是自貿區改革試點的核心內容之一。
2013版負面清單發佈後,自貿區外資準入的政策透明度大大提高,境外投資者投資活躍,以“負面清單”為基礎的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初見成效。
今年7月1日,2014版“負面清單”發佈。較之2013版,新版“負面清單”大幅“瘦身”,其中特別管理措施由原來的190條調整為139條,縮減51條,調整率達到26.8%,無論是開放度、透明度,還是與國際通行規則相銜接的程度,均可圈可點。
此後,市商務委還將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修訂“負面清單”,深化投資管理制度改革創新,探索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完善境外投資備案管理。
本報記者 姚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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