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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法學家撰文質疑本國吞併琉球 或促琉球獨立公決

  • 發佈時間:2014-08-01 07:02:00  來源:環球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環球時報記者 郭芳】近日,兩位日本法律專家在《琉球新報》提出見解稱,當年日本明治王朝吞併琉球完全違反國際法。“以前持這樣觀點的多是沖繩人和左翼人士,日本法律專家這麼嚴密地做此表述還是第一次。”沖繩大學教授劉剛7月31日在接受《環球時報》記者採訪時説。

  《琉球新報》報道稱,1854年7月11日,琉球王國作為主權國家和美國簽訂了《琉美修好條約》,之後又于1855年和1859年分別與法國和荷蘭簽訂友好條約。然而1879年,日本明治政府的“琉球處分”滅掉了琉球王國,將之變成今天的沖繩縣。這是殖民地國家的擴張行為,無視主權,卻一直不了了之到今天。

  在《琉美修好條約》締結160週年紀念日,該報刊登對日本惠泉女學園大學教授上春英明和神奈川大學教授、日本國際人權法學會理事長阿部浩己的採訪,用了五六個版面從法律上論證當年的“琉球處分”完全違反國際法。這兩名日本專家説,隨著戰後民主社會的普及,許多在殖民地受到侵害的國家、民族和人民,都提出了主權要求。比如南韓,已經恢復了主權。1993年,在被殖民100年後,夏威夷王國也得到時任美國總統和國會的正式道歉。這些都是在國際法上追究罪責的成功先例。他們強調,根據《維也納公約》第51條規定,今天謀求恢復琉球主權,追究罪責,也是可能的。

  《琉球新報》記者就此質詢日本外務省,其官員書面表示對此“難以回答”,但也沒有予以否定。由於這樣的報道令日本政府非常難堪,共同社等日本各大媒體全體噤聲。《沖繩時報》也未轉載。

  劉剛對《環球時報》記者説,這一報道必將促使恢復琉球自我決定權的討論更加活躍,也將成為琉球自立和獨立運動的最新依據,還會誘發很多方面的問題互動。現在只是議論,要進入法律化程式還有待時日和各種力量的推動。他説,如果沖繩縣議會拿出這樣的議案,促使日本政府進入法律程式,政府就有可能同意全體沖繩縣民就沖繩地位問題進行公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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