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損害賠償項目及計算標準
- 發佈時間:2014-08-01 03:32:08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一、醫療費
醫療費=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二、誤工費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受害人工資(元/天)×誤工時間(天)
2、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誤工費=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誤工時間(天)
三、護理費
1、護理人員有收入的,護理費=護理人工資(元/天)×護理期限(天)
2、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護理費=護理標準(元/天)×護理期限(天)
四、交通費
交通費=就醫、轉院實際發生的交通費用五、住宿費
住宿費=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時間
六、住院伙食補助
住院伙食補助費=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住院天數
七、營養費
營養費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八、殘疾賠償金
【60歲以下】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鎮(農村)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20×傷殘系數
【60歲--75歲】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鎮(農村)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20-(實際年齡-60)]×傷殘系數
【75歲以上】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鎮(農村)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5×傷殘系數
九、殘疾輔助器具費
殘疾輔助器具費參照輔助器具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
十、喪葬費
喪葬費賠償額=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6個月
十一、被撫養人生活費
【18歲以下】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每人平均消費性支出×(18-實際年齡)×傷殘系數
【18歲—60歲】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每人平均消費性支出×20×傷殘系數
【60歲—75歲】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每人平均消費性支出×[20-(實際年齡-60)]×傷殘系數
【75歲以上】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每人平均消費性支出×5×傷殘系數
十二、死亡賠償金
【60歲以下】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鎮(農村)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20
【60歲--75歲】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鎮(農村)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20-(實際年齡-60)]
【75歲以上】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鎮(農村)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5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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