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浩俊:國企改革重點是要建立三種新型關係
- 發佈時間:2015-09-14 07:1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王斌
9月1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這意味著國企改革有了總的綱領性文件,改革的目標、原則及要求已經確立,下一步就看能否通過大膽的實踐和改革,建立完全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新型市場關係,使國企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
建立政府與市場的新型關係,是此輪國企改革最為關鍵的方面之一。
如果政府與市場的關係不理順,政府的有形之手過度伸向本應由市場無形之手發揮作用的地方,就會影響市場對資源的優化配置;反之該由有形之手發揮作用的領域,又可能因種種原因出現缺位。
所以,此輪國企改革關鍵的一個方面,就是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步伐,進一步規範政府行為,將應當交還給市場的權力全部交還,應當需要政府承擔的責任全部承擔。
在此基礎上,需建立監管機構與企業的新型關係。目前,監管機構與企業的關係總體上還是半計劃、半市場的關係,監管機構既當“裁判員”又當“教練員”。這種關係不符合市場經濟。
要建立監管機構與企業的新型關係,無疑要打破目前監管機構直接管理企業的格局,通過設立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在監管機構與企業之間建立一種平衡器,既不讓企業失去監管,也不讓監管機構的手伸得太長,形成監管機構-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企業的三層架構,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扮演連接監管機構和企業之間紐帶的角色。
如果以上兩方面的關係能夠理順,那麼還需建立第三種新型關係,即國有資本與其他資本的關係,也必須按照市場化要求。而要建立這種新型關係,需要按照國有企業的分類來進行。
對此,《意見》將國有企業分為商業和公益兩大類,而不是此前市場預計的三類,這更符合國企的實際情況及市場要求。對公益類國企,可能還是要以國有資本的“強勢”為目標,不可能與其他資本完全平等。而商業類國企則必須跳出原有的框框,嚴格按照市場化原則,建立公平、公正、平等的關係。必要時,還應當讓其他資本更“強勢”一些。
在這個問題上,最受關注的無疑是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即如何讓其他所有制資本,尤其是民間資本參與到國有企業改革中來,能參股的參股、能控股的控股、能全部退出的全部退出。
在其他資本進入後,不受國有資本的利益侵犯,不因參股或國有資本過度強勢而失去話語權,從而讓董事會成為企業真正的決策機構,讓經營層不受國有監管機構、國有董事等的過度干預。一旦這樣的新型關係建立了,國有企業改革的目標就基本實現了。
《意見》對混合所有制改革不設時間表,這完全符合國企的實際情況,是認真總結上一輪改革的經驗和教訓得出的。有些比較敏感的問題,確實不能設定時間表。否則,就容易出問題。
頂層設計方案的出臺,標誌著新一輪國企改革已箭在弦上。如何通過公開操作、有效監督、規範運作,把國企改革推向“深水區”,值得期待。而能否建立三種新型關係,則直接關係到國企改革能否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