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黎安:從鹽法看晉商和徽商之崛起
- 發佈時間:2014-10-22 15:48:56 來源:中國網財經 責任編輯:王斌
晉商和徽商,是明清十大商幫當中最著名、最成功的兩個商幫。我們舉例來看商幫達到的商業文明程度有多高。山西太谷縣曹家,興盛始於明末的曹三喜,到道光、咸豐年間,達到鼎盛,600余座商鋪遍佈大江南北,資産高達1200萬兩白銀,經營13個行業,分支機構已經開到朝鮮、日本、俄羅斯,甚至到了舊金山,還包括東南亞一些國家。現在講企業的做大做強,還有做久,晉商提供了很好的案例。
晉商和徽商,一南一北,形成很有意思的參看與對照。在相同的歷史時期,同樣在中國的大文化背景下,兩個商幫都取得了成功,但是有很大的差異。
開中鹽法,晉商的第一桶金
從晉商和徽商誕生的背景來看,二者都與明朝初期的鹽法有關。
明初最大的安全問題是來自蒙古的軍事壓力。明太祖朱元璋在北方建立了九大軍事邊鎮,維持80萬軍隊面對來自蒙古的軍事威脅,同時意味著軍隊的後勤供給方面存在很大財政壓力。山西行省的一個參政叫楊憲的,給朱元璋了個奏折,建議其實可以鼓勵商人去組織糧草,把軍需糧草運到邊鎮上,根據提供的糧草數量可以從政府換取“鹽引”,即銷售食鹽的專賣權。鹽是國家壟斷的,能拿到鹽引有很高的利潤,所以商人積極性很高。朱元璋採納了這個建議,採取開中鹽法。商人先用自己的資金購買糧草、布匹等軍用物資,把它運到邊鎮上,然後到淮南和淮北去支鹽,這樣可以從中獲得很大的利潤。這是山西商人賺的第一桶金,山西商幫的崛起從開中鹽法開始。
折色制,徽商崛起
徽商崛起晚于晉商,大概晚50年左右。為什麼會晚50年?也是跟當時鹽的制度有關係。
開中鹽法使晉商獲得了第一桶金的機會,但是,開中鹽法經過一段時間的運作後,就出現了各種各樣的問題。鹽的生産是國家壟斷,鹽業生産是沒有效率的。很多商人拿到了“鹽引”但是換不到鹽,不能賣鹽就不能回收資金。鹽引不斷積壓,使得商人對這個制度失去了興趣。
弘治年間,戶部尚書葉淇,一個安徽人,提了個建議:與其按現行的制度換鹽引,不如簡單些直接讓商人拿錢買鹽引。為了簡化過程,可以讓商人組成總商。比如説,全國範圍內允許8個總商,國家把鹽引賣給8個總商,總商用鉅額資金購買鹽引後,再把鹽引零售給分散的商人。這個叫折色制。於是,由開中制走向了折色制。
為什麼徽商會從中受益呢?因為兩淮的鹽在安徽,而且,徽商非常重視功名和儒學,在官場上有很多安徽人。所以,一個是官場上的影響力,一個是地理位置,近水樓臺;綜合以上兩點,實行總商制和折色制以後,徽商就開始捷足先登。
晉商、徽商大不同
那時候商人有會館,有祭拜的對象。晉商崇拜關羽,徽商崇拜朱熹。朱熹是儒家的代表人物,重視科舉和功名,強調條件允許的話家族子弟一定要去參加科舉考試。徽商是亦儒亦商;而晉商不重視科舉,學而優則商。據歷史記載,乾隆皇帝曾經抱怨過,山西人有錢,但是不重視科舉取士。
晉商,借助地緣、建立在非人格化的管理模式之上,依靠股權激勵和嚴格的規章制度。而徽商是以血緣網路為主的商人群體,主要依託宗法關係。徽商的組織結構通常包括商人、代理人、副手、掌計、雇工、學徒等層次。徽商更多的是利用宗族和地位來激勵和約束員工。
對晉商來講,那麼多商業家族能夠成功,很重要一個原因,晉商通過家族內部的股份制,通過專東制,通過職業經理人制,來做長做久,這樣解決了富不過三代的問題。
兩個商幫還有一個不同之處。徽商有舉族外遷的傳統,一定要走出安徽,走到全國各地,甚至跑到海外去。一般開始的時候,少數的族人在外面做生意,做成功了以後把家族成員一個一個遷出來,到一定規模的時候整個家族都遷出來。而晉商很少有外遷的傳統。晉商強調,商人,或者説企業的成員,不能夠帶家眷到外地的營業地。比如,山西總部派出去的企業員工,到了外地還不能娶當地的人為妻,必須回到老家去娶。地域文化跟商幫的治理模式之間有一定的聯繫,值得我們去研究和思考。(中國網財經中心)
(作者係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應用經濟學系主任,北京大學莫裏斯經濟政策研究所(IEPR)副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