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的新領域案件佔比已經達到20.7%。”10月19日,黨的二十大新聞中心舉行記者招待會,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檢察長、一級大檢察官童建明在答記者問時表示,最高檢不斷拓寬新領域公益訴訟,在2018年新增個人資訊保護、反壟斷和反電信網路詐騙等8個新領域後,確定檢察機關可以提起公益訴訟的領域已達12個。
北京卓緯律師事務所律師孫志峰指出,12個領域都具有一定公共利益屬性,實踐中會有缺乏依據私權維權的主體、侵權行為難以追究責任等問題,由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能夠有效解決這些問題。
新領域
2017年7月,修改後的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確立了公益訴訟檢察制度。作為“公共利益的代表”,檢察機關在履行這一職責時,在推動解決生態環境、食品藥品安全、安全生産等領域人民群眾的關切問題上,確定了12個檢察機關可以提起公益訴訟的領域。
童建明在當天的記者招待會上介紹,2017年,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修改時,確定了檢察機關可以提起公益訴訟的有4個領域,包括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産保護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2018年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制定相關法律時,又進一步增加了8個新領域,包括英烈權益保護、未成年人保護、軍人榮譽名譽權益保障、安全生産、個人資訊保護、反壟斷、反電信網路詐騙、農産品品質安全等。
公益訴訟新領域的拓展,與我國“依法治國”的理念息息相關,這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也有所體現。黨的二十大報告專門用“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推進法治中國建設”一個章節部署法治建設,其中在嚴格公正司法環節強調,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完善公益訴訟制度”。
“拓寬檢察機關可以提起公益訴訟的領域,是法律進步的表現。”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崔彥彥評價道,“首先,這是適應時代發展和群眾訴求的需要;其次,我覺得這是法律承擔更多社會整體職能的體現,法律一方面保護公民個人或者是企業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在更大、更高的層面上,法律維護了社會的整體秩序和公序良俗。”
“各級檢察機關認真落實法律賦予的職責,加強這些新領域公益司法保護。辦理的新領域案件佔比已經達到20.7%。”童建明説道。
公益訴訟檢察制度確立五年來,相關案例也不少。2021年10月,G322國道湖南省棉花山路段興建了擋土墻,並拓寬路肩,一條曾交通事故頻發的“隱患路”成為 “安全路”。促成這一轉變的重要因素是檢察機關發揮公益訴訟職能,向當地交通運輸部門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其履行職責,改善路況。
新內涵
“公益訴訟檢察制度,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相較于國外多以公益組織作為訴訟參與人的模式,公益訴訟檢察制度在監督管理、規範透明,提升案件品質和公信力等方面都有獨特優勢,既對公益組織或相關機關起到了支援、鼓勵作用,又對公共利益和公民利益起到了補充和監督作用,是作為黨領導的社會主義制度的優勢所在。”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高培傑就由檢察機關作為提起公益訴訟的主體優勢進行了解釋。
在崔彥彥看來,公益訴訟成本較高,往往沒有當事人為之承擔費用,導致做公益訴訟的機構並不多,“現在,由具有檢查、監督職能的檢察機關作為提起公益訴訟的主體,承擔費用和責任,其實是把公益訴訟上升到國家層面,提高重視度。所拓寬的領域內,如英烈權益保護,這其實是一個社會層面的問題了,由檢察機關作為公益訴訟的主體,是非常合適的”。
具體為什麼選擇這12個領域,孫志峰給出了更具體的回答,“這12個領域,都具有一定公共利益屬性,在實踐中會有缺乏依據私權維權的主體、侵權行為難以追究責任等問題,而且單純依據私權産生的請求權維權,獲得的收益無法反哺公共利益維護成本。利用公益訴訟,由檢察機關來介入,可以更好地解決以上問題”。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在12個領域中,國有財産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反壟斷和反電信網路詐騙等領域和經濟發展息息相關。
“這些都有利於經濟的平穩運作。”崔彥彥舉了幾個例子,“例如,在反電信網路詐騙領域,之前有詐騙犯逃到國外的案例,檢察機關介入並抓捕到犯罪嫌疑人,有利於推動案件進展;在反壟斷領域,一般涉及的都是行業龍頭。國家一方面促進交易,一方面防止寡頭壟斷的出現。一旦出現壟斷,檢察機關掌握著更多樣、高效的方式,可使調查更加順利。”
法律界有觀點認為,公益訴訟檢察制度為“中國之治”賦予了新的內涵。
“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也是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項重要舉措,檢察機關積極穩慎推進公益訴訟工作向縱深發展。五年來,共辦理公益訴訟案件71萬多件,平均每年14萬多件,形成了獨具特色的公益司法保護‘中國方案’,也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童建明説道。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