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現高水準科技自立自強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最高法再次點題新業態智慧財産權保護。10月19日,黨的二十大新聞中心舉行記者招待會,在回答關於“加強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的問題時,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長、一級大法官賀榮表示,將推動健全大數據、人工智慧、基因技術等領域智慧財産權的保護規則。她同時強調,要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司法,加強行政執法和司法機制銜接,依法規範和引導資本健康發展。
健全智慧財産權保護制度
保護智慧財産權就是保護創新。會上賀榮介紹了十年間中國法院堅持嚴格依法保護智慧財産權的相關情況,據介紹,目前,智慧財産權審判範圍已經涵蓋專利、商標、著作權、商業秘密、積體電路布圖設計、植物新品種、地理標誌等權利保護以及不正當競爭、壟斷行為規制等相關案件,糾紛類型越來越多樣。
統計數據顯示,2013年以來,中國各級法院審結一審智慧財産權案件273.8萬件,年均增長24.5%。賀榮提到,官方出臺涉及植物新品種權、商業秘密保護、懲罰性賠償等司法解釋,依法保護髮明創造和創新主體合法權益,服務高水準科技自立自強。嚴厲打擊假冒偽劣、套牌侵權等違法犯罪,促進種業自主創新。
北京市智慧財産權庫專家董新蕊對北京商報記者分析稱,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是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支撐,是中國特色智慧財産權強國建設的重要基礎,是我國産業創新升級轉型的強力引擎,是我國企業創新發展的核心競爭力。
從産業角度看,董新蕊稱,産業中的高價值專利是指具有較強前瞻性、能夠引領産業發展、有較高市場價值的基礎專利和核心專利,只有將高價值專利技術與産業發展緊密結合,通過專利資訊分析進行産業“導航”,通過高價值專利進行産業“護航”,才能最大限度地發揮專利在産業創新 “揚帆出海”中的作用。
面向未來,賀榮提到,下一步將繼續加大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力度,為實現高水準科技自立自強提供有力司法服務,推動健全大數據、人工智慧、基因技術等領域智慧財産權的保護規則。
伴隨著大數據、人工智慧、物聯網、雲計算等技術的成熟,數字經濟正在成為重組全球要素資源、重塑全球經濟結構、改變全球競爭格局的關鍵力量。近年來,中國數字經濟也呈現出了蓬勃發展的趨勢。《中國網際網路發展報告2021》指出,2020年中國數字經濟規模達到39.2萬億元,佔GDP比重達38.6%,保持9.7%的高位增長速度。
中國科學院大學智慧財産權學院教授馬一德曾指出,數字經濟往往具有規模經濟、範圍經濟的特點,往往企業需要付出較高的沉沒成本才能在市場競爭中佔據一席之地,但其創新成果一般都是無形財産,競爭者對其創新成果竊取、模倣、複製的成本很低,投資者很難回收成本和進行收益。如果缺乏産權保護,企業將會失去創新投資積極性,致使市場失靈,因此,發展數字經濟必須不斷加強和完善智慧財産權保護。
去年以來,多部涉及新業態智慧財産權保護的政策文件陸續出臺。去年11月,國務院印發《“十四五”國家智慧財産權保護和運用規劃》,對未來五年的智慧財産權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彼時,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局長申長雨提到,如果想讓數字經濟行穩致遠,就必須解決好數據作為新生産要素的産權問題,只有這樣才能讓數據合理流動起來,充分利用起來,高效保護起來,這就需要很好的制度設計。
“健全新領域新業態智慧財産權保護制度,不僅是全面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工作、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內在要求,也是我國智慧財産權制度進一步創新發展的重要機遇。”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浙江曉德律師事務所首席律師陳文明如此説道。
陳文明進一步解釋稱,“在新業態智慧財産權保護方面,我們仍有急需解決的問題,首先,需要豐富智慧財産權的權利類型、拓展權利客體範疇,進一步激發相關新領域新業態的發展活力;其次,完善大數據、雲計算等人工智慧相關技術的智慧財産權保護規則,激勵人工智慧領域研發,促進人工智慧持續健康發展”。
在他看來,未來的保護重點將著眼于智慧財産權作為創新驅動發展的“剛需”,針對大數據、人工智慧、基因技術、區塊鏈等新技術、新領域、新業態發展的需求,解決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産業變革帶來的實踐問題,完善智慧財産權制度設計,提高智慧財産權保護法治化水準,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
依法審理二選一、大數據殺熟
智慧財産權保護之外,壟斷、二選一、大數據殺熟等也是近年來的熱詞。在會上,賀榮提到,法院依法審理電商平臺“二選一”“大數據殺熟”等案件,不斷加強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促進數字經濟、平臺經濟規範健康發展。
對於未來,賀榮也提到,將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司法,加強行政執法和司法機制銜接,依法規範和引導資本健康發展。
近年來,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被反覆提及,此次二十大報告也對此作出了再次的強調。報告指出,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破除地方保護和行政性壟斷,依法規範和引導資本健康發展。
清華大學國家戰略研究院特約研究員劉旭認為,二十大報告中明確提出“依法規範和引導資本健康發展”,説明中央在強化反壟斷的同時,重視反壟斷執法的法治化、規範化。
10月15日,中國共産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新聞發言人孫業禮在談到限制資本無序擴張時也表示,我們黨在充分肯定資本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積極作用的同時,提出要正確認識和把握資本的特性和行為規律,防止資本無序擴張,為資本設置好“紅綠燈”。
“我理解,設置‘紅綠燈’,不是不要資本,而是要更好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使資本在法律法規的制度框架下健康發展。”孫業禮説道。
此前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佈的《中國反壟斷執法年度報告(2021)》顯示,2021年全年,監管部門查處各類壟斷案件175件,同比增長61.5%,罰沒金額235.92億元。《報告》還指出,目前,平臺經濟領域“二選一”行為基本停止,市場競爭秩序明顯好轉,平臺內商家特別是中小經營者獲得更廣闊發展空間,進一步增強發展活力。
今年6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關於修改《反壟斷法》的決定。這也是2008年我國首部《反壟斷法》實施後的第一次大修。
根據修改後的《反壟斷法》,經營者不得利用數據和演算法技術資本優勢以及平臺規則等從事本法禁止的壟斷行為。《反壟斷法》還完善相關制度設計,如在保護市場公平競爭的同時鼓勵創新;明確經營者在依法競爭的同時合規經營;規定了壟斷協議的安全港規則;增加了對個人隱私和個人資訊保護方面的有關規定。
不過陳文明也提到,當前,我國分別制定了《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不同的法度規定了不同的反壟斷執法的主管機構,但這種多頭的執法體制也容易導致法律的真空,減損執法的統一性和權威性。在他看來,要解決這些實際問題,還需要從長計議,從數據、發展、策略的角度更好地完善現有法律。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