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對企業的過度負債行為,我國沒有硬性約束。國務院發佈的《關於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的意見》進一步樹立了‘將本求利’這一最樸素的經營理念。”
中國國務院10日發佈《關於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後,中國銀監會特邀顧問、中國工商銀行原行長楊凱生接受中新社記者專訪時,作了上述表示。上世紀90年代末,中國處置1.4萬億元人民幣的不良資産時,他時任中國四大金融資産管理公司之一的中國華融資産管理公司總裁。
楊凱生説,《意見》明確強調要堅持市場化、法治化的原則,既著眼于解決目前一些企業面臨的困難,又著眼于建立長效的現代企業制度。希望一批在當前經濟運作中暫時遇到困難但有市場前景的企業,借此走出困境,恢復生機與活力,同時,完善中國的公司治理機制,對企業負債行為建立監督機制,加強對企業財務杠桿的約束,這是治本之策、長久之策。
以前,對企業的過度負債行為,中國沒有硬性約束。國務院此次出臺的《意見》要求,防止企業杠桿率超出合理水準。楊凱生説,借此,可以樹立“將本求利”——“有多大本錢、做多大生意”,這一最樸素的經營理念、經營機制,這有助於避免企業杠桿率週而复始地再次不合理地上升。
在銀行界摸爬滾打多年的楊凱生相信,上述規定,也有利於中國銀行業保持可持續發展、有效避免系統性風險。目前中國銀行業的經營狀況總體不錯、風險可控,與國際同行相比,經營業績還是較好的,但也已遇到不少壓力。隨著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增速下滑,中國銀行業不良貸款有所增加、不良貸款率有所上升,這很正常。經濟決定金融,企業的經營狀況也就是債務人還本付息能力的好壞,直接決定了債權人也就是銀行資産品質的好壞。
楊凱生表示,如果企業杠桿率不能及時降低,經營狀況進一步向差,銀行業會面臨更大經營壓力。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督促、幫助企業降杠桿率,對企業、對銀行來説,都是一件好事。
親身經歷過上世紀90年代末不良資産處置的楊凱生説,如今的情況已發生根本性變化。中國主要的銀行是上市的公眾公司,債務人也大多不再是國有獨資企業。進行重組債務、降低杠桿率,涉及各方面的責、權、利。
楊凱生認為,充分總結吸取以往的經驗和教訓後,此次出臺的《意見》更加突出了市場化、法治化的原則。政府與各市場主體都要嚴格依法行事,政府不承擔損失的兜底責任。銀行、企業和實施機構自主協商確定債權轉讓、轉股價格和條件。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這對大家都是利好,《意見》如果獲得準確執行,企業、地方政府、銀行可以實現共贏。
(責任編輯:王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