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十八大以來收繳201億違紀所得 上繳國庫
- 發佈時間:2015-07-29 10:56:49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李春暉
韓晉萍、白岩松做客“反腐三人談”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今天中央紀委案件監督管理室處長韓晉萍做客“反腐三人談”時介紹,從十八大以來到今年6月,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在辦案當中,除了將涉嫌犯罪所得的款物移交司法機關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之外,還收繳了201億元的違紀所得,上繳國庫。
韓晉萍介紹,對於貪腐的幹部違法違紀所得的處理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涉嫌犯罪的數額,就是案件進入司法程式以後,最終經過法院判決認定是犯罪所得的這一部分;另外一種情況,就是在紀檢監察機關認定他僅僅是違反了黨紀政紀,就是違紀所得,這一部分是紀檢監察機關收繳並上繳國庫的。
韓晉萍介紹,紀檢監察機關是根據現行的黨紀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處理違紀所得的,主要的依據有《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還有《行政監察法及實施條例》、《監察機關沒收追繳和責令退賠財務辦法》等。根據以上規定,對違紀所得的處理分為三種方式,包括沒收、追繳和責令退賠。
沒收針對的是違反規定收受的禮金、回扣、酬金等,對於這些錢款應當是沒收的;追繳的對象包括違反規定佔有的公共財産,或者是應當交公而沒有交公的這些禮品等等;責令退賠針對的是違反規定揮霍浪費國有資産,例如違反“八項規定”公款吃喝、旅遊,此外還有違反規定亂罰款、亂收費獲得的財物,等等。
韓晉萍表示,對於以上這三種方式處理的涉案財物,沒收的應當是一律上繳國庫。對於追繳或責令退賠的款物,依法不應當退回、退賠,或者是因為客觀原因不能退回、不能退賠的,也是應當上繳國庫。那麼對於這些上繳國庫的財物,如果是錢款的話,就由紀檢監察機關直接上繳國庫;如果是物品,就要由相關的部門通過拍賣等方式,變現以後把變價款上繳國庫。
韓晉萍説,怎麼嚴格的依紀依法去處置一些贓款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紀檢監察機關在辦案中確實會經手和處置大量的涉案款物,那麼如果沒有嚴格的制度規範,就很有可能從中再滋生另外一種腐敗。為了規範紀檢監察機關暫扣、保管和處置涉案款物工作,中央紀委出臺了《中國共産黨紀律檢查機關查辦案件涉案款物管理暫行規定》,同時又針對中央紀委的自辦案件也出臺了相關的涉案款物管理規定,另外還有其他的相關規章制度,都對涉案款物的處置進行了規範。根據規定,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涉案款物的工作,有多個部門參與,這些部門是各自分工、各負其責,相互監督、相互制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