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通過“償二代”監管規則 2016年正式實施
- 發佈時間:2015-01-15 10:45:03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曹慧敏
記者昨日從中國保監會獲悉,中國保險業第二代償付能力監管制度體系(簡稱“償二代”)主幹技術標準共17項監管規則已經保監會主席辦公會審議通過,將於近期正式發佈。保險行業自2015年起進入“償二代”的實施準備期。
我國第一代償付能力監管標準始建於2003年,是以規模為導向,要求保險公司資本和業務規模相適應。隨著行業的發展,這一衡量標準已過於簡單,不能全面反映公司風險。
因此,保監會從2012年3月正式啟動“償二代”建設,償付能力監管從規模導向轉變為風險導向,建立了定量資本要求、定性資本要求、市場約束三大監管支柱。評價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狀況的指標將從單一的資本和業務規模升級為三大指標: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和風險綜合評級。前兩個指標反映公司量化風險的資本充足狀況,風險綜合評級反映公司與償付能力相關的全部風險的狀況。
對於實施表,業內普遍預計“償二代”於今年第一季度試運作,初步計劃試運作一年,2016年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