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迎半年不留死角大檢 自查報告3月底前上報
- 發佈時間:2014-12-25 08:55:32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曹慧敏
一場銀行業“不留死角”的全面檢查大幕正在拉開,並將持續近半年。
近日,銀監會下發《關於全面開展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內部管控遏制違規經營和違法犯罪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違規經營和違法犯罪進行全面整頓。此次突擊大檢查不僅針對商業銀行,還包括銀監會直管的信託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監管部門全面排查或與金融反腐的深入有關,明年金融反腐的力度將繼續加大。
“年前暫時不會涉及具體業務的檢查,年後應該會全面開展,一場‘風暴’就要來了。”一國有大行人士表示。
機構自查+監管檢查
本次全面檢查將採取機構自查和監管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除全部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和郵儲銀行法人外,根據要求,轄內城商行和農商行法人抽查比例不低於30%,轄內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法人抽查比例不低於20%;被查法人機構全部一級分行(分公司)及其下轄20%以上二級分行(分公司)和支行(支公司)。抽查金額不低於各被查機構相關業務2014年12月末餘額的10%。
具體來看,機構自查先於監管檢查,自查時間從通知發佈之日起至明年3月底。自查範圍包括已出現違規經營和違法犯罪問題的問責與整改情況、潛在違規經營和違法犯罪問題,以及內部控制隱患和漏洞。
其中,據了解,對於已出現違規經營和違法犯罪問題的復查,將追溯到2010年發現問題的情況。而對於潛在違規經營和違法犯罪問題,本次機構自檢和監管檢查都將重點排查問題高發的信貸業務、存款業務、票據業務、同業業務、理財業務、財務管理等領域。
《通知》還特別強調,機構自查潛在違規經營和違法犯罪問題時,本級自查金額不應低於相關業務2014年12月末餘額的50%;上級檢查各級下屬機構的覆蓋面不應低於30%,檢查金額不應低於被查機構相關業務2014年12月末餘額的30%。
自查報告3月底前上報
根據要求,明年3月底前,銀行業金融機構需將自查報告和整改方案報送銀監會相關監管部門或銀監局。其中,整改方案應包括時間表、責任部門、責任人員、整改措施、整改目標等,並於明年4月底前報送整改結果和內部責任追究情況。而國開行、進出口銀行、國有五大行、中信銀行、光大銀行、招商銀行、郵儲銀行的自查與整改情況除報送監管部門外,還需在明年5月底前將報告抄報國務院。
與此同時,銀監會及其各級派出機構將在明年3~4月對轄內法人機構開展檢查。《通知》表示,檢查內容可結合日常監管掌握的情況對不同機構各有側重,在抽查銀行自查與整改情況的基礎上,可選取銀行業金融機構自查未覆蓋的樣本進行檢查。
此外,對於機構的整改情況,《通知》特別強調,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邊查邊改,健全制度體系,做到全覆蓋、不留死角;強化責任追究,明確各個環節、各個方面的責任;突出管理重點,特別要加強對基層一把手、關鍵崗位和人員的管理,必要時實行輪崗;加強監督檢查,使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常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