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份網際網路金融監管文件將出爐 鼓勵網際網路保險
- 發佈時間:2014-12-11 00:29:30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曹慧敏
保監會10日公佈了《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這將是國內首份針對網際網路金融領域的監管文件。業內人士認為,文件對於網際網路保險整體抱有鼓勵和包容的態度,允許保險公司間接實現跨區域經營、降低經營成本,保險公司將整體受益。
對於業界關注度最高的網際網路保險産品銷售區域限制問題,徵求意見稿規定,今後保險公司在網際網路上銷售人身意外險、定期壽險和普通型終身壽險,以及涉及個人的家庭財産險、責任險、信用險和保證險,可將經營區域擴展至未設立分支機構的省市。不過值得一提的是,或許因涉及複雜的給付及理賠流程,高現金價值的人身保險産品、機動車保險産品除外。
在網際網路保險的披露責任方面,徵求意見稿要求提高産品透明度,滿足消費者知情權。保險機構開展網際網路保險業務,不得進行不實陳述、片面或誇大宣傳過往業績、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等誤導性描述。銷售人身保險新型産品的,嚴禁片面使用“預期收益率”等描述産品利益的宣傳語句。保險産品為分紅險、投連險、萬能險等非固定收益産品的,須以不小于産品名稱字號的黑体字標注收益不確定性。此外,保險公司還應在其官方網站建立網際網路保險資訊披露專欄。
相關統計顯示,2011年至2013年,國內經營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的公司從28家上升到60家,年均增長達46%;保費規模從32億元增長到291億元,呈現快速發展態勢。與此同時,其帶來的風險也值得關注,在網際網路宣傳和銷售保險産品的過程中,過分宣傳預期投資收益率、萬能險産品銷售時間誤導、未充分提示投資風險及其他問題頻現。
業內人士認為,監管辦法在加強保險消費者保護力度的同時,也給保險公司帶來機遇和挑戰。一方面,對於機構網點佈局較少的中小公司和外資公司,線下銷售難以與大公司抗衡,線上渠道打通對公司而言不失為一個擴張機會。但另一方面,相比車險等已經在網際網路上佔有較大規模市場的産品來説,壽險等保險産品的條款更為複雜。網路渠道中,保險公司與消費者之間資訊不對稱的程度更高,如何在合規前提下更好地展示和銷售,對險企是不小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