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出臺失業保險支援企業穩定崗位政策
- 發佈時間:2014-11-20 08:25:59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曹慧敏
經國務院批准,人社部、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工信部日前印發《關於失業保險支援企業穩定崗位有關問題的通知》,決定對在實施兼併重組、化解産能嚴重過剩、淘汰落後産能等調整優化産業結構過程中,對採取有效措施不裁員、少裁員的企業,由失業保險基金給予穩崗補貼。
通知明確,穩崗補貼主要用於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實施穩崗補貼政策的失業保險統籌地區,上年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應具備一年以上支付能力,基金使用管理規範。申領補貼的企業應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於統籌地區城鎮登記失業率。補貼標準不超過企業及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具體比例由省級人社和財政部門確定。這一政策執行到2020年底。
據分析,失業保險支援企業穩定崗位政策的實施,在增強失業保險制度預防失業、促進就業功能方面取得了突破,對於促進就業穩定和社會穩定具有重要意義。(宗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