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實行五個“一律”方便企業投資 取消前置審批
- 發佈時間:2014-11-06 07:15:24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曹慧敏
國務院實行五個“一律”方便企業投資 取消前置審批 釋放經濟主體活力
據中國政府網報道,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1月5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削減前置審批、推行投資項目網上核準,釋放投資潛力、發展活力;部署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和運用,助力創新創業、升級“中國製造”。
重點 精簡前置審批
會議指出,按照《政府工作報告》要求,從改革創新制度入手,以精簡前置審批,規範仲介服務,實行更加便捷、透明的投資項目核準為重點,把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向縱深推進,有利於根治“審批依賴症”,堵住利益輸送“暗道”,轉變政府職能,建設法治政府、現代政府,放開企業手腳,營造鼓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良好環境。會議決定,一是實行五個“一律”,更大程度方便企業投資。對屬於企業經營自主權的事項,一律不再作為前置條件;對法律法規未明確規定為前置條件的,一律不再進行前置審批;對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前置條件,除確有必要保留的外,通過修法一律取消;核準機關能通過徵求部門意見解決的,一律不再進行前置審批;除特殊需要並有法律法規依據的外,一律不得設定強制性仲介服務和指定仲介機構。對確需保留的前置審批及仲介服務,要制定目錄,並向社會公佈。二是企業需要仲介服務的,由企業自主選擇。行政機關委託開展的仲介服務,要通過競爭方式選擇,並由行政機關支付費用。建立仲介機構信用檔案,嚴格依法監管,對出具假報告、假認證等加大打擊力度,嚴懲違背誠信行為。三是推行前置審批與項目核準“並聯”辦理,作為重要簡政措施,加快辦理速度。同一部門實施的多個審批,實行一次受理、一併辦理。四是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建設資訊共用、覆蓋全國的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臺,實現網上辦理、審批和監管,提高審批效率。用“制度+技術”使權力運作處處“留痕”,剷除滋生權力腐敗的土壤。會議要求,要建立投資項目建設資訊線上報告等制度,並公開有關資訊,形成中央與地方、政府與社會協同監督的合力,讓企業在公平競爭市場中壯大做強。
李克強強調,要在加強監管的前提下,把能取消的前置審批項目儘量取消,“能給市場做的要儘量還給市場”。各部門都要認真地自我核查,對沒有法律依據的審批事項一律清理,努力做到前置審批“法無授權不可為”。
今年以來,李克強總理通過多次基層調研、座談會等形式,與各類市場主體、特別是小微企業面對面交流,傾聽他們的困難和建議。在5日的常務會議上,總理説,無論是沿海發達地區還是中西部地區,他聽到的最強烈呼聲是“進一步消減或取消前置審批”。李克強向參會人員列舉了自己聽到的“市場聲音”:一位糧食流通企業負責人,拿到了營業執照,卻還需要辦理糧食流通的許可證;一位創業者創辦物業公司,很快拿到了營業執照,但許可證卻遲遲辦不下來,無法經營;還有一家致力於海外投資的企業,在很長時間裏每個投資項目都需要政府審核,讓企業“競爭還沒開始就輸在了起跑線上”。“企業家跟我抱怨:明明是企業自己的資金,好像政府比我們還心疼!”李克強説。他強調,各部門都要認真地自我核查,對沒有法律依據的審批事項一律清理,努力做到前置審批“法無授權不可為”。
討論研究推行投資項目網上“並聯”核準時,李克強強調,政府不同部門投資項目在網上“並聯”,用一個“窗口”對接辦事群眾,實現“一條龍服務”,這本身也是一種提高效率的“簡政”措施。他説:“我們的企業過去辦一件事,經常要跑五六個部門,幾乎是‘見廟就進’、‘見菩薩就燒香’。這樣的情況必須改變了!”對於文件中“把核準機關受理申請後生成的項目代碼,作為整個項目建設週期唯一的身份標識,並與社會信用體系對接”的相關規定,李克強表示肯定。他説,近年來推進的先照後證、資本認繳制等改革措施讓企業登記大大便利化,但每家註冊企業的工商代碼、稅務代碼、組織機構代碼都不相同,不僅增加了群眾的辦事難度,也不利於社會信用體系的建立。李克強要求,要加快推進建立全社會統一的信用體系,這是政府有效監管市場的基礎。“各部門、各地方要奮發有為,紮實推進相關工作,讓改革措施真正落到實處。”
利好 兼顧穩增長促改革
多位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的專家表示,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削減前置審批、推行投資項目網上核準”,是兼顧穩增長、促改革的重大利好舉措。
“關於取消前置審批的事情,我覺得是為了把讓市場起決定性作用這一理念落到實處。”北京大學經濟研究所常務副所長蘇劍説,因為投資項目是企業的事情,本來就該由企業自己負全責,政府增加了審批環節,自己給自己賦予了審批權,但對投資項目的成敗卻又不負責任,這明顯是責任與權力的不對等。同時,這樣做也可能由於審批影響企業決策,人為干預導致投資項目調整,造成企業投資失敗,甚至否決企業投資項目導致企業前期投入成本損失。無論如何,就投資項目來説,企業比政府更明白市場前景,也能為投資項目負責。
國家資訊中心助理研究員鄒士年認為,當前中國經濟已經進入新常態,人口紅利和資源紅利都在逐步消退,甚至由紅利逐漸轉變為阻礙經濟發展的問題。在這個時候保證經濟平穩較快增長,能做的主要就是如何對內搞活,進一步激發制度紅利。通過取消前置審批、推行項目網上核準,不但可以解除約束當前經濟主體活力釋放的緊箍咒,釋放投資潛力和發展活力,還會有效縮短經濟主體的投資週期,提升經濟主體的運作效率。最為重要的是通過這一改革有效堵塞傳統的“改革黑洞”,將一部分人的權力關進籠子裏,杜絕這部分人通過“改革黑洞”對改革紅利進行吞噬,將改革紅利真正讓位於民。
中國銀行宏觀經濟與政策高級研究員周景彤説,當前經濟正處在向“去産能”和“去杠桿”疊加階段過渡,下行壓力依然較大,建立法治化、科學化和市場化的項目核準制度,有助於完善投資體制改革、釋放市場活力,換言之也就是有助於穩增長。
強化 保護和運用智慧財産權
會議認為,智慧財産權是發展的重要資源和競爭力的核心要素。進一步深入實施《國家智慧財産權戰略綱要》,打造更好保護和運用智慧財産權的法治、市場和文化環境,是政府監管的責任,有助於建設創新型國家,讓千千萬萬創新者以創造成果造福人民,實現自身價值,促進經濟提質增效升級。
專家認為,當前提強化智慧財産權保護非常及時。商務部研究院研究員金柏松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當前經濟下行壓力仍然較大,世界銀行建議明年中國經濟增長目標定在7%。在此時,提升國內需求需要消費作出比以往更多的貢獻。此前國務院出臺促消費措施有利於防止經濟“硬著陸”,大方向無疑是正確的。但是,要想擴大消費,一個很重要的途徑就是要增加居民收入。“那麼首先要考慮如何提高企業利潤率,這就要想辦法提高企業的勞動生産率,也就是要促使企業加強研發投入。然而當前中國的很多企業都不願意研發,為什麼?就是因為産權保護不到位,花大力氣創新出來的成果輕易就讓別人模倣去了。”
周景彤認為,法治是建立現代市場經濟的基石。本次國務院常務會議的議題,不論是項目審批制度創新,還是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都是依法治國理念和方略在經濟和經濟體制改革領域的具體化,對進一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至關重要。提高經濟品質、激發創新活力,智慧財産權保護是最為關鍵的環節,國務院部署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對短期經濟穩增長和長期調結構,特別是建立法治經濟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通俗地説,既有助於穩增長,又有助於調結構,特別是有助於創新創業,升級“中國製造”。(方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