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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金鼎王輪獨輪車誘導商家簽合同 被指涉嫌欺詐

  • 發佈時間:2014-09-30 13:27: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曹慧敏

  【導讀】電動獨輪車成為新型代步工具,網上雨後春筍般冒出多家獨輪車招商加盟公司。多位加盟商加盟武漢“金鼎王輪”獨輪車項目被騙,維權不成反遭恐嚇。經濟之聲記者深入調查,客服人員不提供諮詢,只是反覆索要手機號,不給手機號、客服爆粗口。12點15分《天天315》聚焦:獨輪車低價招商,是不是“騙你沒商量”?

  央廣網財經9月30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一個普通披薩大小的輪子,配上兩塊踏板,通過自身平衡就能控制車輛前行,這就是新型代步工具,電動獨輪車。因為環保、小巧,成了年輕人休閒娛樂的新“玩具”。

  就在電動獨輪車受追捧的同時,網上如雨後春筍般忽然冒出多家獨輪車招商加盟公司。記者調查採訪時發現,網上可能有數百家獨輪車招商加盟公司,銷售的電動車大多是三無産品,品質缺乏保證。

  《天天315》節目就接到全國多地加盟商集體投訴武漢金鼎王輪獨輪車公司,説交了數萬元加盟費後,廠家變卦,不按承諾發貨,已收到的少量産品也存在嚴重的品質問題,現在是維權不成反遭恐嚇。

  湖北武漢的加盟商王先生説,他是從電視上看到武漢金鼎王輪電動獨輪車的招商廣告,他説那幾天他正在找合適的創業項目,看過廣告後,他就對電動獨輪車唸唸不忘。沒過幾天,他就正式成為金鼎王輪電動獨輪車上海地區經銷商。王先生準備到貨後大幹一場,但廠家將免費贈送的12台獨輪車發給他後,遲遲不發其餘的45台低價産品,他再次和廠家聯繫後,才發現這並不是什麼“致富商機”,而很可能是個精心設計的騙局。

  王先生:在8月23號我通過重慶衛視看到了武漢金世重鼎商貿有限公司播的廣告,他們那個産品是金鼎王輪電動獨輪車,他們通過一個致富節目宣傳,有店無店全可經營,小投入大回報。我給他打完電話之後,他就説讓我去武漢,到他們公司具體了解這個産品,投入多少當時沒説,投資政策就是到他公司再談。到那公司有幾個階段的投資,有投了3萬6千8的,有投了5萬6千8的,有的是8萬6千8,還有個是11萬6千8,還有一個是22萬6千8,各個級別的,錢不一樣,它的進貨價格不一樣,然後代理的區域也不一樣,是這樣的。當時我跟他談了之後,我是投入了3萬6千8百塊錢,當時承諾的就是説,我交了3萬6千8之後,它把整個上海的區域代理給我,然後我當時主要進的是以三五百塊錢的産品為主,因為這個産品價格比較低廉,相對銷售起來比較好一些,投資風險小一些,當時我進了3、5百塊的産品,大概是進了45台,免費又贈送了12台,幫它宣傳口碑開市場,然後合同簽完之後,它就説3、5百塊的産品,有品質問題,電池電量有問題,續航能力有問題。還有就是産品缺陷把人摔傷了,不發貨了,叫我繼續打錢過去,進他們的高價産品,後來我就沒打錢,我感覺這就是個騙局。

  在這之後,王先生要求退款,反遭恐嚇,他説金鼎王輪的銷售人員説,黑白兩道都有人,不怕你鬧。王先生不敢到公司去維權,只能在網上發帖,找尋和他有相同經歷的經銷商。目前全國多地已有十多位經銷商看到帖子後,主動和王先生取得了聯繫。

  王先生:當時要求他退款,他説退款不可能的事情,而且威脅我説,我們公司工商稅務都打點關係了,你來鬧吧。因為我網上發貼之後,他昨天給我打了個電話,他説你把帖子刪掉,然後在網上公開道個歉,然後商貿公司他再把12台産品買過去,給我1萬2萬,就行了,算下來,我還要倒貼2萬4千塊錢。我説這個不可能的,我要揭露你們,發貼之後有不斷人在打電話,不斷的受害者,就是一些農民朋友他們不會上網的,就是沒辦法,他們找不到我這個帖子,但是會上網的基本上全跟我聯繫了,我這邊目前有12個就是全是做金鼎王輪電動獨輪車這個品牌的受害者。

  江西的經銷商周先生,也是在和武漢金世眾鼎商貿有限公司簽訂合同後,公司也以低價産品已經下線為由,拒絕發貨,也拒絕退款。

  吉林的王先生,訂了60台低價産品,見廠家不發貨,他就直接找到武漢金世眾鼎商貿有限公司,要求退款,去之前,他撥通了110報警電話。

  武漢當地媒體報道的丁先生的經歷和其他幾位加盟商的經歷相同,武漢金世眾鼎商貿有限公司的王經理給當地媒體記者的答覆是,因為發貨單參數沒有及時更新所以造成不便,會為丁先生補全樣品款式和協商退款事宜。

  但吉林的王先生到武漢金世眾鼎商貿有限公司要求退款時,得到的答覆卻不是發貨單參數沒有及時更新造成誤解,公司銷售主管不提不發貨的原因,只是反覆強調,王先生取得代理權,才能享受優惠政策,最低標準是36800元。

  也就是説加盟商支付的36800元的首批貨款變成了代理費。王先生説,他一齣派出所的門,就遭到恐嚇威脅。

  王先生:就在公安局門口堵著不讓我走,找我去跟他聊天,我説我可以去,但是我得通知完家人以後。我一上公司他就給我關一個小屋裏了,就給我一頓罵,這期間罵我,我手機全是開的,他們罵我那些錄音我全有。

  加盟商説簽訂合同前,公司銷售人員説36800元是首批貨款不是代理費。記者注意到,加盟商手上持有的合同中寫明,收取的36800元是代理費,授權乙方為上海浦東區代理商,並寫明首批免費配送12台,合同上還註明此品牌代理費只能在乙方後期進貨中,根據公司的返還政策返還,和那位銷售經理解釋的內容相同,也就是需再花錢進貨才返還代理費。加盟商簽訂合同時,首次支付的費用到底是代理費還是首批貨款?

  記者以加盟商的身份撥通了金鼎王輪的加盟電話。加盟電話有兩個,一個是400電話,一個是座機電話。記者首先撥通400電話,但客服稱,不提供諮詢服務,稍後會有業務員回復,後來回復電話的業務員反覆問記者索要手機號,但也不能提供諮詢。記者又再次撥通另一座機電話時,對方竟爆粗口。

  客服:你神經啊,我不是讓業務員給你打嗎?

  加盟商們告訴記者,當時真是糊裏糊塗的就簽了合同,就是覺得電動獨輪車受到年輕人追捧,低價産品肯定好賣。幾位加盟商也説,現在即使金鼎王輪能再發貨,他們也不敢要了,因為拆開免費贈送的這幾臺電動獨輪車後,他們發現,這些産品有可能都是三無産品。

  記者調查採訪時發現,網上有數百家獨輪車招商加盟公司發佈的招商廣告,記者隨機查詢了幾家公司的註冊資訊後,發現他們都和武漢金世眾鼎商貿有限公司的註冊資訊有相似之處,公司成立時間短,沒有經營歷史。看這些公司的宣傳內容也是大同小異,都説自己有最優秀的研發團隊和專家;産品風靡歐美,流行日韓港臺,火爆大江南北;都是小投資、高回報輕鬆賺錢。

  網上也有不少曝光某品牌電動獨輪車零加盟費是騙局,某品牌電動獨輪車搞加盟項目只為騙錢等等的帖子。不知道有多少創業者辛苦掙來的血汗錢,被這些公司洗劫一空。

  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吳永強、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裘葉對此解讀。

  經濟之聲:加盟商説首次支付的費用首批貨款,但合同上寫的是代理費,可武漢金世眾鼎商貿有限公司王經理給武漢當地媒體記者的答覆丁先生的貨為何沒發時説,是因為發貨單參數沒有及時更新所以造成不便,會為加盟商丁先生補全樣品款式和協商退款事宜。如果不是首批貨款而是代理費,那需要補全樣品款式或退款嗎?

  裘葉:現在看他們的合同書,合同書寫的是代理費,而且代理費是不予退還的,只能在加盟商後期的進貨當中予以一定比例的返還。所以,他這種説法跟合同上費用的名稱應該是有區別的,從他的答覆來看可以理解為這應該是一種貨款,而不是所謂的代理費。

  經濟之聲:那如果説它是一筆貨款的話,那我們的加盟商能不能夠證明,就是自己來提供證據證明自己支付的是貨款而不是代理費?或者説需不需要他們提供相關的證明呢?

  裘葉:現在加盟商都跟商家簽訂了一個合同,合同當中明確寫了這是一筆代理費,而且宣傳單上寫的也是一種叫合作費用,如果參加這種合作費用以後,可以有相應的優惠,有相應的代理許可權。所,以這個書面材料上面寫的都是比較明確,是屬於一種代理費。但是現在加盟商拿出來的證據,錄音證據當中能看出來這應該是可以理解為是一種貨款而不是所謂的代理費,所以這雙方是相矛盾的。加盟商現在想要推翻這個合同,或者説他想要證明自己在簽訂合同的過程當中,對於這筆費用的性質是存在一種重大誤解,或者是受人欺詐狀態下簽的,除了現在他們手上所掌握的錄音證據以外,我認為還需要其他更多的證據來加以佐證。比如説全國各地的加盟商會有謹慎的,也有錄音的。

  經濟之聲:好的,還有就是如果有錄音可以證明公司銷售人員在簽合同前沒有説清首次支付的費用是什麼費用,那麼是不是可以説公司低價誘導加盟商簽訂合同的?

  裘葉:我覺得有這種嫌疑,因為對於這一筆費用,首先數額是相對較大的,而且對於具體費用的性質雙方並沒有協商清楚。就是對加盟商來説,他可能不理解這是什麼狀態,但現在有一個硬傷就是因為在合同上寫得非常清楚,就是一種代理費的性質,所以,我們只能説它有這種嫌疑。因為對於加盟商來説,在簽訂任何的合同必須要清楚,作為一個成年人,對於自己的行為是要承擔相應責任的。

  經濟之聲:那麼就我們所掌握的加盟商提供的證據以及記者調查的相關情況,您認為這家廠家是否涉嫌欺詐呢?

  裘葉:我覺得應該是有這種嫌疑的,從錄音當中可以看到,首先對於這個費用的性質雙方的説法是不一致的,而且前期可能説的是一種貨款,後期在合同當中是代理費的性質。第二,對於加盟商要求訂購的一些産品和型號,他的答覆是沒有或者是下線。所以,我認為在這個過程當中就能看出來,他有這種涉嫌欺詐的嫌疑。

  經濟之聲:剛才整個記者的調查以及我們加盟商給我們提供的相關證據,我相信吳先生也已經知曉了,而且律師提供的法律方面的諮詢吳先生也已經了然一心,我想問問您,您對這個案件怎麼看?

  吳永強:這裡頭肯定是涉及到我們自身權益的問題和現行可以推進的法律法規能不能保護自身權益的問題。

   經濟之聲:那麼從我們手裏所掌握的資料來看,在網上也可以查詢得到,就大概有數百家獨輪車的招商加盟公司發佈了這個招商廣告,而且這個電動獨輪車的公司也在各地的電視臺,做著各種各樣的創業項目的宣傳廣告,但是他們大多數銷售的很可能都是一些三無産品,那麼像這樣的産品也得到了各大媒體的支援,同時他們宣傳的賣點基本上都是小投資,高回報,輕鬆賺錢。您對這樣的宣傳持什麼樣的觀點呢?

  吳永強:這樣的宣傳肯定是一方面違反了相關一些法律法規,另一方面也確實侵害了消費者或者是買他們這些産品的顧客權益。這裡涉及到幾方面問題,第一,對於這種虛假宣傳或者誇大其功能以及高額利益回報的這種宣傳,在現行一些相關規定當中,雖有一些懲處的要求,但這個懲處的力度都比較弱,導致他們違法成本高,所以可以看到一而再在的這種以高額利誘為引誘點,或者説以賣點來向市場推售。第二,從參與者來説,不要輕信這麼高額的利潤,沒有那麼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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