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印發《關於促進海運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
- 發佈時間:2014-09-03 10:59:5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曹慧敏
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促進海運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促進海運業健康發展,加快推進海運強國建設。這是我國第一次國家層面發佈海運發展戰略。
《意見》指出,海運業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産業,在維護國家經濟安全和海洋權益、推動産業轉型升級、促進對外貿易發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近年來,我國海運業發展迅速,成就顯著,但仍然存在一些矛盾和問題,不能完全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
《意見》明確,促進海運業健康發展,要保障經濟安全、維護國家利益,深化改革、優化結構,企業主體、政府引導,全面推進、協同發展,到2020年,基本建成安全、便捷、高效、經濟、綠色和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化海運體系,海運服務貿易位居世界前列,國際競爭力明顯提升。
《意見》安排部署了七項重點任務。一是優化海運船隊結構。打造規模適度、結構合理、技術先進的專業化船隊,大力發展節能環保船舶和原油、液化天然氣、滾裝、集裝箱、特種運輸船隊,有序發展幹散貨運輸船隊和郵輪經濟。二是完善全球海運網路。優化港口和航線佈局,完善主要貨類運輸系統。推進深水航道和集疏運體系建設,大力發展鐵水聯運和江海聯運。三是促進海運企業轉型升級。完善企業治理結構,創新技術和産品。加快兼併重組,有序發展中小海運企業。適度開展多元化經營,實施“走出去”戰略。四是大力發展現代航運服務業。加快發展和創新航運金融(保險)、航運交易、研究諮詢、海事仲裁等現代服務業。五是深化海運業改革開放。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海運企業,穩步擴大開放,在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穩妥開展外商成立獨資船舶管理公司、控股合資海運公司等試點。六是提升海運業國際競爭力。構建國際海運交易和定價中心,加快國際航運中心建設。打造國際一流的船舶檢驗、海運科研及教育機構。七是推進安全綠色發展。完善規章制度,落實責任,強化隱患排查。加強應急體系建設,提高海上搜救、溢油等應急處置能力。進一步理順安全監管體制,加大監管力度。加強船舶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管理。
為保障重點任務圓滿完成,《意見》明確了四個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健全保障機制。推動簽訂長期合同,有序發展以資本為紐帶的合資經營,形成海運企業與貨主風險共擔、利益共贏的穩定關係。提高我國海運企業承運進出口貨物的市場份額,提升重點物資運輸保障能力。二是發揮財稅政策支援作用,參照國際慣例,完善有關國際海運的財稅政策,推動結構調整、節能減排和運輸效能提升。三是加強行業管理,提升服務品質。健全法規制度和標準,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事項,完善市場體系和誠信管理體系。健全海員權益保障機制。加快建設進出境船舶聯合查驗單一窗口系統。四是強化科技創新和人才隊伍建設。構建海運業綜合資訊服務平臺,提高智慧化水準。加強海員特別是高級海員隊伍建設,培養專業化、國際化人才。有關地區和部門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紮實做好各項工作,確保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