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薪休假旅遊期待“説走就走”
- 發佈時間:2014-08-23 08:34:16 來源:天津日報 責任編輯:徐娜
2014年8月21日,國務院公佈《關於促進旅遊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鼓勵職工結合個人需要和工作實際分段靈活安排帶薪年休假。其中,特別提出,中小學試行春秋假助家長帶薪休假。這個政策對大力發展旅遊産業,提高百姓生活品質,無疑將起到很大的促進作用,但不可忽視的是,職工帶薪休假出遊路上依然還有幾隻“攔路虎”,如不清除,效果將大打折扣。
首先是要把職工帶薪休假作為一項制度和規定嚴格執行,並列為對單位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2007年12月7日國務院第198次常務會議就已經通過《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並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但有些單位和企業的執行情況並不太好。一是國有企事業單位部門領導支援力度不夠,並且不帶頭執行,使普通職工不敢享受此項福利待遇,害怕給領導造成不愛崗敬業印象,因而不願意帶薪休假。二是民營和個體企業老闆精算人力成本,根本不同意職工帶薪休假。這些企業職工如果強行申請帶薪休假,就會面臨丟掉飯碗的危險,因而根本不敢帶薪休假。因此,要落實好帶薪休假,就要從制度上進行規範,實施細則上更加明確;最重要的是,應該要求單位領導率先示範。領導帶著家人帶薪休假旅遊了,職工才敢於效倣。
帶薪休假旅遊還遭遇夫妻、子女假期長短不一,很難湊在一起出遊的尷尬情況。劉女士剛和愛人帶著孩子從煙臺旅遊回來。她告訴記者,因為他愛人要趕回來參加單位的一個重要會議,此次旅遊只在煙臺、威海玩了3天就著急趕回來了。對於此次旅遊,孩子特別不滿意,因為他想到青島玩,但是時間太短沒去成。一家旅行社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現在一家人出遊已經成為一種熱潮,一大家五六位一同出遊更已司空見慣,但這種旅遊只有在“五一”、“十一”等節假日才可以成行,其他時間基本上行不通,原因就是一家人很難在公共假期之外找到共同的時間段。另外,即使一家人都可以申請帶薪休假,但帶薪休假的時間長短不同,不可能進行中長線旅遊,只可進行短線旅遊,根本不盡興。這需要有關單位領導要採取更加人性化的措施,通過合理調配公休日等手段,適當增加職工跟家人外出旅遊的天數。中小學能否真正落實國務院要求,給學生放春秋假更是一個考驗能否真正實施帶薪休假的關鍵所在,這需要教育部門合理調整教學內容,及時轉變教學觀念。
帶薪休假能否讓出遊人享受到優質的旅遊服務,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項內容。每年旅行社和景區都把主要精力放在了“五一”、“十一”的旅遊接待上,其他時間投入的人力、物力等則顯得不足,讓遊客享受不到優質服務。一位網友吐槽:2013年10月中旬,他和朋友一起去南方一個景區旅遊,因為國慶旅遊高峰剛過,景區一些景點都不再開放了,説是要維修,景區的小飯店因為遊客少也關門歇業了,這讓他們感到很不舒服。一些市民反映,如果帶薪休假旅遊,其報名團費是否可享受到一定的優惠,這也是能否吸引他們出遊的一個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