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並軌施壓財政 十年後或可受益
- 發佈時間:2015-11-29 07:36: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劉波
實施已逾一年的養老金“並軌”,在財政收支矛盾的當下,其成本開始日益顯現。
按照官方數據,目前中國機關事業單位有接近4000萬的在職人員,按照養老並軌後單位需繳納的佔工資總額28%的基本養老保險、職業年金兩項計算,保守估計總數額每年會高達數千億元。由於繳費來源主要是財政,因此,地方財政尤其是中西部地區,正在面臨巨大的支付壓力。
除此之外,一些差額事業單位比如醫院、高校等,養老保險繳費將主要由單位“自籌”。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秘書長唐鈞告訴經濟觀察報,據一位三甲醫院的院長對他透露,實施養老金並軌後,他所管理的醫院每年將增加7000萬元的養老保險費開支。
唐鈞認為,目前企業職工的養老金以企業、職工繳費為主,財政補貼為輔,而公務員的養老保險資金卻是以財政為主。只有實行全國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簡單地説,就是所有國民無論行政級別,都能享受同等水準的基本養老金待遇,才是真正的“並軌”。以此來看,目前的養老金並軌尚未完全實現這個目標。
與此同時,按照國際慣例,養老金分為基本養老金和補充養老金兩部分,基本養老金部分要講究平等,由國家財政來負擔,能確保每個老人的基本生活所需;在補充養老金部分,則重點實施“多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措施。
如何並軌
今年1月國務院頒布了《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下稱《決定》),明確從2014年10月1日起,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比例是本人繳費工資的8%。
據接近人社部的專家介紹,《決定》只是明確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改革大方向和基本要求,對於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在職職工執行政策的過渡期限等,還需要各省(市、區)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已有19個省(市、區)公佈了執行養老金並軌的“實施辦法”。從整體上看,這些省(市、區)的“實施辦法”基本都是大同小異。
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方面,除了上海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是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來確定,其他省(市、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都是將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各種津貼補貼、地區附加津貼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等加總起來一起計算。
上述專家的解釋是,雖然在表述上,上海和其他省(市、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有差異,但實際上算下來,最後的結果差異也不大。
對於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執行政策的過渡期限,《決定》中已經明確,只是針對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也即2014年10月1日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將實行過渡性措施。各省(市、區)對這部分人都是設立了10年的過渡期限。在10年的過渡期內,實行的是“保低限高”措施,要確保這部分人的退休待遇不降低。
所謂“保低限高”,具體來説,就是按照新舊養老金計發辦法對比,如果新辦法計發的基本養老金待遇比原來的低,則要按原來的辦法補齊;反之,對高出部分則要用封頂限制的辦法來“限高”。
值得注意的是,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保險繳費改革,是與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漲工資方案同時實施,按照今年1月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公開的説法,在實施養老保險繳費、提高薪酬兩項新的制度之後,全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每月每人平均實際提高工資是在300元左右。
前述接近人社部的專家認為,養老金並軌制度實施前,本來財政只需負擔已經退休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退休金,現在在職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開始養老保險繳費,而他們的離退休工資也同步提高,這兩部分錢的主要來源都是財政,再加上同步推進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漲薪,這些舉措大大增加了中央和地方的財政負擔。
唐鈞在今年年中到東部省份調研養老並軌時了解到,一些縣市的官員反映,由於地方財政收入下降,同時實施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漲薪和養老保險繳費等政策,存在較大難度。浙江省公共行政與人才人事科學研究所的一份測算結果顯示,實施養老金並軌後,從2014年~2022年,浙江省的財政負擔將大約增加17%。
前述接近人社部的專家補充表示,目前全國在職、離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總計有5370多萬,其中還不包括各級人大、政協、檢察院、法院等由財政支援的部門人員,可以預見,在提高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基本工資、離退休人員退休工資,以及實施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保險繳費三項政策的過程中,一些地方財政,尤其是中西部縣市級財政,將會承受較大的壓力。
對此,中國社科院世界社會保障中心主任鄭秉文表示,財政負擔將主要集中在最近10年,再往後,改革會進入“受益期”。
國際慣例
另一方面,實施養老金並軌制度之後,企業職工與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所享受的養老金待遇還是存在較大差距。
上述專家認為,雖然個人養老保險繳費比例一致,但在單位的養老保險繳費方面,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這部分繳費主要來自財政,而企業職工則來自企業,兩相比較,整體上還是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繳費更有保障。
比如,在機關事業單位的職業年金和企業職工的企業年金方面,雖然按照政策規定,職業年金和的企業年金的繳費比例都是12%,其中單位佔比8%、個人佔比4%,但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單位負擔部分屬於強制繳納,而企業年金尚屬自願繳納階段,在制度、資金兩方面,都缺乏有力和有效的保障。
數據也説明瞭這一點。根據人社部去年發佈的《2013年度全國企業年金基金業務數據摘要》,截至1013年底,全國共有6.6萬戶企業建立了企業年金,參加職工人數剛超過2000萬,為職工設立年金的企業比例不足0.5%。
在這些建立了企業年金的企業中,大型國企和中小民企的比例差距顯著。前述接近人社部的專家分析表示,目前,中國建立企業年金的主要是集中在國企,而對於更多的中小企業來説,僅僅是負擔20%基本養老金繳費,承受的壓力就很大,更無力為職工繳納企業年金,有些小微企業甚至沒有能力給職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
除了養老繳費的不平等,現在企業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金替代率差距也很大。企業職工只能獲得退休前待遇的30%-40%作為退休金,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退休金還是要高出企業職工很多,預計在未來較長的時期內,兩方面仍然還會存在不小的差距。
因此,唐鈞認為,現在實施的養老金雙軌制改革,暫沒有考慮到農民的養老、城鎮失業居民的養老問題。在他看來,未來養老金並軌,應該是建立全國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補充養老保險制度,這方面可以借鑒國際通行的運營模式,把基本養老保險和補充養老保險分開。基本養老金要講公平,即所有國民拿同樣水準的基本養老金;而補充養老金要講效率,跟工資高低、跟貢獻大小、跟工作效率等掛鉤。
另外,唐鈞還表示,現在國際上養老金通行的籌資方式是由國家、僱主(用人單位)、僱員(勞動者)“三方籌資”。從實際的運作狀況看,比較成熟的養老保險制度,大多都是要靠國家財政補貼來維持平衡。比如,日本的“國民年金”(基礎養老金)中,國家補貼就能達到全部支出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