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養老金總體上漲6.5% 21個省份可降費率
- 發佈時間:2016-04-23 09:45:00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劉小菲
人社部22日召開一季度新聞發佈會,回應了一系列熱點話題:今年退休人員養老金總體水準上調6.5%,而非每人都漲6.5%;21個省份可以降低企業養老保險費率;2017年能基本實現異地就醫住院費用直接結算;確保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今年順利啟動實施。
養老金
——總體上調6.5% 非每人都漲6.5%
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介紹,從2016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準,總體調整水準為2015年退休人員月每人平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這是中國連續第十二次上調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共將惠及1億多退休人員。
李忠表示,這個調整水準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的總體水準,而不是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以各自養老金水準為基數,都按6.5%的比例調整,更不是簡單的對每個退休人員都按6.5%增加養老金。
李忠指出,由於各地的經濟發展水準有差異,而且現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剛剛起步,所以這次基本養老保險調整就需要充分地考慮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的平衡,充分考慮地區之間的平衡,還需要充分考慮機關事業單位改革前和改革後待遇調整辦法的銜接等因素,所以具體的各個地方企業的調整辦法和機關事業單位的調整辦法可能會略有差異,而且對於個人來説,由於繳費年限或者工作年限的不同,養老金水準也不同等因素,實際調整的水準也會存在一定差距。
社保費率
——21省份可降低企業養老保險費率
4月1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2016年5月1日起兩年內,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超過20%的省份,繳費比例降至20%;單位繳費比例為20%且2015年底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超過9個月的省份,可以階段性降低至19%。
哪些省份符合條件?李忠透露,目前各省份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比例都是8%,單位繳費比例,上海是21%,山東和福建是18%,廣東和浙江是14%,其他省份都是20%。按照要求,全國大部分省市是符合降低企業養老保險費率條件的。
具體來説,有21個省市區,其中上海由21%降到20%,其餘20個省市區是北京、天津、山西、內蒙、江蘇、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西、海南、重慶、四川、雲南、貴州、西藏、新疆、甘肅和寧夏,符合降低費率的條件,可以由20%降低到19%。
李忠強調,各地要採取措施,增強基金收支平衡能力,確保參保人員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降低和待遇按時足額支付。
異地就醫
——2017年基本實現異地就醫住院費用直接結算
“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的問題是老百姓反映最突出的問題之一。”李忠表示,人社部提出“三步走”的思路,一是實行市級統籌。目前,市級統籌已經基本實現。二是解決省內異地就醫的問題。現在已經有30個省市實現了省內異地就醫聯網,其中有27個省市能夠實現省內異地就醫住院費用的直接結算。三是解決跨省異地就醫的問題。這個問題涉及的參保人員雖然只佔10%,但也是大家反映最強烈、同時也是解決難度最大的問題。
李忠透露,為了做好這項工作,人社部對第三步工作做了進一步的細化。具體來説,就是在2016年要實現異地安置退休人員住院費用的直接結算,到2017年能夠基本實現符合轉診條件的參保人員異地就醫住院費用的直接結算。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
——確保今年順利啟動實施
去年國務院印發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對於目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工作進展,李忠透露,在前期成立工作小組、制定工作方案的基礎上,目前正在抓三個層面的工作:一是制定配套政策;二是做好與地方的對接;三是正在與有關方面研究制定投資策略。
李忠指出,為了保證地方資金歸集到中央層面後能夠及時投入運作,人社部正在協調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制定相關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策略,對短期、中長期投資目標和風險管理政策作出明確,並且確定相應的資産配置方案,確保這項工作今年能夠順利啟動實施,並取得良好的效果。
分流職工安置
——不是簡單把職工推向社會
李忠指出,化解過剩産能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首要任務,其中職工安置問題又是化解過剩産能工作中的關鍵環節。總的考慮就是企業主體、地方組織、依法依規,多渠道、多方式安置職工,保證化解過剩産能工作平穩進行。
對於具體的安置渠道,李忠透露,概括起來是四個一批:內部安置一批、轉崗就業一批、內部退養一批和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一批。
李忠還提到,在此過程中,人社部也會指導企業和職工處理好勞動關係,加強社會保障的銜接。還有一條基本原則,所有職工安置的方案都要經過職工代表大會的討論,不是簡單把職工推向社會,也不是讓職工簡單來被動接受安置方案,而是讓他們一起參與討論,大家通過民主決策形成一個方案。
央企薪酬改革
——2015年央企負責人薪酬有所下降
按照中央關於深化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的要求,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已經從2015年的1月1日開始。
一年的改革成效如何?李忠表示,企業負責人的基本年薪目前已經按照有關薪酬審核部門核定的標準發放,目前績效年薪還沒有最後核定。總的來看,2015年中央企業負責人薪酬將比改革前有所下降,有的下降幅度還比較大。
李忠指出,下一步,將規範中央企業負責人薪酬資訊披露的工作,統一資訊披露口徑,同時也督促各薪酬審核部門抓緊核定2015年度中央企業負責人的績效年薪,並且按要求在本單位或者企業官方網站等公開渠道向社會披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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