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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生育險和醫保將合併實施 目前業內還有爭議

  • 發佈時間:2016-04-21 07:23:33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趙鵬  責任編輯:吳起龍

  昨天,人社部、財政部聯合發佈通知再次明確,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將合併實施。不過記者也從地方人社部門了解到,對於醫保和生育險只是簡單合併基金,還是通過修法的方式徹底廢除生育險,目前在業內還存在一定爭議。

  整體上生育險基金呈結余

  人社部、財政部新出臺的通知中明確提出,各地要繼續貫徹落實國務院2015年關於降低工傷保險平均費率0.25個百分點和生育保險費率0.5個百分點的決定和有關政策規定,確保政策實施到位。對於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工作,待國務院制定出臺相關規定後統一組織實施。

  據了解,從整體看,我國生育保險基金是呈現結余狀態的。以財政部2015年11月公佈的“關於2014年全國社會保險基金決算的説明”來看,2014年生育保險基金收入439億元,比上年增加77億元,增長21.3%。當年支出363億元,比上年增加84億元,增長30.3%。2014年生育保險基金收支結余76億元,年末滾存結余577億元。因此從全國角度來看,將生育保險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是相當於利用生育保險基金的結余,為支出增長較快的醫療保險帶來了一份“嫁粧”。

  個別地區基金現“赤字”

  不過,業內人士也指出,雖然整體來看生育保險基金是有結余的,但在個別地區,也存在著生育保險基金有“赤字”的問題。因此二者合併,等於當地的基本醫療保險反倒背上了一個“包袱”。

  據透露,目前在不少勞動力輸出大省,由於大量中青年外出打工,因此省內生育年齡人群相對變少,生育保險基金通常使得少,結余就多。而在一些大型直轄市等勞動力主要輸入地區,因為涌入打工、求職的外來中青年勞動力極多,生育年齡人群變多,生育保險基金往往就使得多,結余就少,甚至有“赤字”的問題存在。

  >>解讀

  生育險和醫保合併意味著啥?

  或有兩種合併方式

  記者昨天從地方人社部門的相關主管部門工作人員處了解到,對於今後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合併實施,到底是要徹底廢除生育險,還是只把兩項保險的基金合併後打通使用,各地和業內還存在一定爭議。

  這位工作人員建議,如果要使二者儘快合併,可以採取行政命令的方式,只採取把醫保和生育險基金進行簡單合併的方式。通過將兩項基金合併,就可以把二者打通,讓合併後的基金不分彼此,可以用來統籌使用,支付有關醫保和生育險的各種費用。

  但是,如果希望這項制度的改革更加徹底,就需要修改上位法,即通過全國人大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從中刪除生育保險這一險種,將其功能納入基本醫療保險中,並擴大醫保基金的覆蓋範圍和支付渠道。

  生育險覆蓋面擴大

  中國社保學會理事、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院副院長孫潔表示,生育保險是一個特定時間段特有的醫療支出,而且是特定群體,如果將生育保險納入基本醫療保險之中,就可以讓所有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都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險的待遇,從而較好地擴大了生育保險的覆蓋面。合併實施後,生育保險基本可以實現全面覆蓋。

  換言之,今後生育保障就將成為醫保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醫保將成為主險,而生育保障就類似其中的一個強制性附加險。各類人群只要參加了醫保,就自然而然地獲得了生育保障的相關權利。

  同時,將生育保險納入醫療保險,可以有效化解生育與基本醫療保險有交叉的情況,人社部門經辦時就不用再判斷是屬於生育保險還是醫療保險的範疇,只需正常結算、正常報銷即可。這樣不僅可有效地緩解醫院、患者、政府三方的矛盾,還可以促進社會關係的和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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