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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委發文挺棚改 困難市縣可由省政府代發債券籌資

  • 發佈時間:2016-04-21 07:1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馮彪  責任編輯:吳起龍

  作為本屆政府重要的民生項目,4月20日,財政部、住建部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做好棚戶區改造相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再次為棚戶區改造提供政策、資金支援。

  《通知》要求,各級財政、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大對棚戶區改造的支援力度,落實稅費優惠政策,落實棚改貸款貼息政策,推進政府購買棚戶區改造服務,做好與棚戶區改造貸款銜接工作。對於需要由政府主導運作的2016年新開工棚戶區改造項目,要按照規定實施政府購買服務,一律不得通過融資平臺公司等企業舉借政府債務。

  對此,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向記者表示:“政府購買服務有利於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而對融資平臺的限制也將理順棚改資金的來源和使用方式。”

  困難市縣可由省級代發債券

  數據顯示,根據國務院2015-2017的棚改計劃,全國期內要開工改造1800萬套棚戶區。實際上,去年全國已開工了601萬套,今年還要開工改造600萬套。

  不過,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住建部副部長倪虹也坦承,“十三五”期間棚戶區改造的“硬骨頭”項目越來越多,徵收拆遷的難度也會更大。另外,由於一些地方財政收入的增速放緩,資金配套難度也會增加。

  記者注意到,此次兩部委的《通知》可謂是拿出了“真金白銀”。

  具體來看,2016年,中央財政補助力度將不低於上年;省級財政也要加大對財力困難市縣棚改的支援力度;市縣財政要通過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多渠道籌集棚戶區改造資金。

  實際上,財政部于去年8月26日公佈的《關於做好城市棚戶區改造相關工作的通知》就提出,對棚改項目免收各項收費基金、土地出讓收入,以及落實稅收減免政策,推廣實施棚改項目貸款貼息。此次《通知》也表示,將落實上述各項稅費優惠政策,降低棚改成本。

  值得一提的是,省級財政除可以將棚改補助資金重點向任務較重且財力困難市縣傾斜外,還可以加大對財力困難市縣的轉移支付力度。同時,財力困難市縣因棚改任務確需舉借政府債務彌補資金不足的,可以在核定的債務限額內,通過省級政府代發地方政府債券籌集資金。

  對此,嚴躍進表示:“棚改項目既能改善群眾住房條件,對於當前部分城市房地産去庫存也有作用。政府加大資金支援力度推動棚改可實現一舉多得的效果。”

  大力規範地方融資平臺

  今年2月6日公佈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提出,創新棚戶區改造體制機制,推動政府購買棚改服務,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構建多元化棚改實施主體。此次《通知》也提及,要推進政府購買棚改服務。

  在業內專家看來,政府購買服務的模式,能夠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把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或企業承擔,有利於轉變政府職能,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要求,對於2015年底以前開工的棚改續建項目,可以繼續按照已簽訂的合同規定發放棚改貸款,不納入地方政府債務,地方政府不得出具任何形式的擔保函。

  對此,嚴躍進向記者分析指出,“地方政府之所以要開擔保函,是因為部分項目工程進度和行銷成本非常不確定,往往在資金回籠比較慢的情況下,商業銀行貸款的品質會惡化。上述政策是對過去棚改中資金來源和使用亂象的糾正。”

  《通知》同時要求,對於需要由政府主導運作的2016年新開工棚改項目,要按照規定實施政府購買服務,一律不得通過融資平臺公司等企業舉借政府債務。並且,各地原融資平臺公司通過市場化改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實現市場化運營,在明確公告今後不再承擔政府融資職能的前提下,可作為承接主體,與其他市場主體平等參與棚戶區改造工作。

  “部分融資平臺公司不再是傳統的事業單位性質,而是逐漸轉變為企業性質,這樣從成本控制、財務體系建立等角度來進行融資和投資,才會更有效率。”嚴躍進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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