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力量統領經濟工作大局
- 發佈時間:2016-01-30 13:32:58 來源:光明網 責任編輯:田燕
作者: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 李佐軍
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統領各項經濟工作是2016年的經濟工作的鮮明主線。這是我國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的重大創新,是我們根據新形勢的的主動選擇,也是適應我國經濟發展新常態的必然要求。
之所以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統領2016年經濟工作,主要是因為:一則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已進入調速、轉型、提質、增效的新階段,正逐步步入新常態,需要重點推進結構性改革;二則2008年以來以需求管理政策為主的應對國際經濟危機舉措,在取得較好的穩增長效果的同時,也帶來了結構性産能過剩比較嚴重、資産價格泡沫、地方債務風險加大、銀行不良資産率上升等問題,需要我們對過度偏需求側的政策進行適當調整,尋求供給側和需求側更加平衡的政策組合;三則需要通過供給側改革,化解存量問題,增加有效供給,提高供給結構適應性和靈活性,提高全要素生産率,以培育發展新動力和經濟新增長點,推動實現更高品質、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發展。
推進結構性改革,需要針對産業結構、區域結構、要素結構、排放結構、動力結構、分配結構等經濟結構問題,從著力解決制約發展的深層次問題入手,加快推進如下幾個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一是大力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加快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加快推進壟斷行業改革;二是加快財稅體制改革,抓住劃分中央和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完善地方稅體系、增強地方發展能力、減輕企業負擔等關鍵性問題加快推進;三是加快金融體制改革,儘快形成投資者合法權益得到充分保護的股票市場,抓緊研究提出金融監管體制改革方案,加快推進銀行體系改革;四是加快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和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等。
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需要實施如下相互配合的五大政策支柱:第一,宏觀政策要穩。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同時要在減稅等方面加大力度;繼續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同時要靈活適度,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和社會融資總量適度增長。第二,産業政策要準。要推進農業現代化,加快製造強國建設,加快服務業發展,提高基礎設施網路化水準等。第三,微觀政策要活。保護各種所有制企業産權和合法利益,提高企業投資信心,改善企業市場預期;要提高有效供給能力,通過創造新供給、提高供給品質,擴大消費需求。第四,改革政策要實。要完善落實機制,把握好改革試點,允許地方進行差別化探索,發揮基層首創精神;要抓好改革舉措落地工作。第五,社會政策要托底。把重點放在兜底上,保障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公共服務。
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需要採取去産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等五大行動:一要積極穩妥化解産能過剩。要加快破産清算案件審理;要提出和落實財稅支援、不良資産處置、失業人員再就業和生活保障以及專項獎補等政策;要做好職工安置工作。二要幫助企業降低成本。要開展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行動,降低企業的制度性交易成本、稅費負擔、財務成本、電力成本和物流成本等。三要化解房地産庫存。要加快農民工市民化,擴大有效需求;允許農業轉移人口等非戶籍人口在就業地落戶,把公租房擴大到非戶籍人口;要鼓勵房地産開發企業順應市場規律調整行銷策略,適當降低商品住房價格;要取消過時的限制性措施。四要擴大有效供給。要打好脫貧攻堅戰;要支援企業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要培育發展新産業;要補齊軟硬基礎設施短板;要加大投資於人的力度;要繼續抓好農業生産,保障農産品有效供給。五要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對信用違約要依法處置;要有效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要抓緊開展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堅決遏制非法集資蔓延勢頭,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和區域性風險的底線。
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還需要充分調動民眾的積極性,充分調動中央和地方的積極性,充分調動企業家、創新人才、各級幹部的積極性,以形成推進供給側改革的磅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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