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委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
- 發佈時間:2015-12-15 07:12: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金瀟
《證券日報》記者獲悉,昨日,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國家能源局聯合發佈通知,決定對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有關目錄和規定部分條款進行修訂。
通知稱,《國家支援發展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産品目錄(2015年修訂)》和《重大技術裝備和産品進口關鍵零部件及原材料商品目錄(2015年修訂)》自2016年1月1日起執行,符合規定條件的國內企業為生産目錄所列裝備或産品而確有必要進口目錄所列商品,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目錄中列明執行年限的,有關裝備、産品、零部件、原材料免稅執行期限截止到該年度12月31日。
通知指出,根據國內産業發展情況,自2016年1月1日起,取消軸流式水電機組等裝備的免稅政策,生産製造相關裝備和産品的企業2016年度預撥免稅進口額度相應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