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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二孩”預計明年一季度全國落地

  • 發佈時間:2015-10-31 07:21:43  來源:新京報  作者:李丹丹 信娜 黃穎 陳璐  責任編輯:吳起龍

  十八屆五中全會決定,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昨日,國家衛計委副主任王培安表示,將取消二孩審批,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預計明年第一季度,全國多數省區市都能夠具體實施全面二孩政策。

  自願只生一個無優待

  王培安稱,將取消二孩審批,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準確掌握生育資訊,重點加強優生優育、避孕節育的諮詢指導,落實免費的衛生計生服務項目。

  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可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或現居住地辦理登記,具體登記辦法由各省(區、市)制訂。符合規定條件要求再生育的,仍需要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衛生計生部門將進一步簡化程式。

  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準、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

  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還。

  九千萬對夫婦符合新政

  全面二孩政策落地何時落地也是大家關注的問題,王培安表示,按照中央的決策部署,需要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及其配套的法規,依法組織實施。具體説,就是各省區市根據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做地方法規的修訂,然後組織實施。預計明年第一季度,全國多數省區市都能夠具體實施。

  此前,對於“全面二孩”政策影響到多少對夫妻,學界有不同的預測。昨日,官方給出數據。王培安透露,現階段,全國符合全面兩孩政策條件的夫婦約有9000萬對。符合全面兩孩政策條件的婦女約60%在35歲以上。

  他表示,實施全面兩孩政策,今後幾年出生人口總量會有一定程度的增長,最高年份的出生人口預計超過2000萬人,這是政策調整的預期效應。據測算,我國的能源、糧食等供給都在可承受範圍之內。

  同時,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將帶來公共服務需求的增長,醫療衛生、兒童照料、教育等方面會面臨一定壓力。通過加大投入、盤活存量、優化配置,是完全可以應對的。

  - 各地追訪

  【北京】

  科學測算做好“二孩”政策銜接

  昨日,北京市衛計委表示,將按照國家衛生計生委的統一部署做好“全面兩孩”政策的科學測算,修訂《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及配套規章,做好政策的銜接。

  縮短住院時間提高床位週轉

  北京市衛計委表示,將加強生殖健康、婦幼健康、託兒所、幼兒園等公共服務的供給,並加大對特殊困難計劃生育家庭的幫扶。

  實施全面兩孩政策,高齡産婦會明顯增加。市衛計委表示,將不斷提高助産技術,加強孕産期保健管理,減少和控制妊娠並發癥和妊娠合併症的發生,促進自然分娩,並將縮短住院時間,進一步提高床位週轉率,滿足群眾分娩需求,確保母嬰健康安全。

  此外,還將做好分級診療,引導群眾合理選擇助産服務機構,完善危重孕産婦轉診,並加強出生人口動態監測,引導群眾合理安排生育,防止出生人口出現大幅波動。

  2018年和2019年生育量集中

  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與人口學院院長、中國人口學會會長翟振武表示,從“單獨二孩”政策的落實情況來看,從全國角度來看,北京的速度會比較快。“整個條件比較成熟,同時要求也比較迫切”。

  全面放開二孩,是否意味著生育量將大幅攀升?翟振武認為,生育量會變大,但不會呈現井噴式增長,這是一個過程。他預測,2017年會有“全面二孩”政策下出生的孩子,而在2018年和2019年的生育量會相對集中。

  衛計委數據顯示,截至9月30日,北京市“單獨二孩”申請數和辦證數,分別為53034例和48392例。自去年2月21日北京市正式實施“單獨二孩”政策後,“單獨二孩”申請數今年已呈穩步上升趨勢,相對去年不足3萬人的申請數有所提升。

  婦産醫院7月建檔期已滿額

  北京全面放開二孩,是否會加劇優質醫療資源的進一步緊張?北京市婦産醫院相關負責人告訴新京報記者,目前,醫院明年6、7月份的建檔已經滿額。全面放開二孩後,壓力更大。

  對於床位有限的北京市婦産醫院,去年全年超過17000的生育量相比往年的13000人次,仍呈現增長。該負責人介紹,為應對“單獨二孩”後的生育增長,北京市婦産醫院曾採取“加快床位週轉、增加利用率、減少剖腹産數量等方式應對”。

  然而,此次全面放開二孩,加上即將到來的“猴年”吉年,生育量會繼續增加。婦産醫院將在原有措施的基礎上,尋求與床位利用率較低醫院的合作。

  事實上,床位建檔緊張的局面也並非集中在三級醫院,北京市豐台區婦幼保健院副院長溫瀚英説,“床位壓力在逐漸增加,且約三分之二的産婦為外地人群”。

  對於如何緩解床位緊張,翟振武表示,城市的優質醫療資源需要迅速擴大容量,改善條件。此外,也可動員提倡年輕夫婦到二級等醫院生育。

  【湖南】

  今起至政策落地生二孩不罰

  昨日,湖南省衛計委表示,在中央五中全會公報公佈後到湖南省正式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前,不符合規定生育第二個孩子的,不作實質性處理。

  湖南省衛計委黨組書記詹鳴表示,湖南正式實施“全面兩孩”政策需經過相應法律程式,實施時間以省人大常委會決定的時間為準。

  詹鳴表示,自中央五中全會公報公佈之日至湖南省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前,不符合湖南省現行生育政策的夫婦已經懷孕第二個子女的,可以生育,不要求落實補救措施。

  他強調,中央五中全會公報公佈前,不符合《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再生育條件違法生育二孩,已經處理的,原處理決定繼續有效;未作處理的,將根據生育行為發生時的法規政策依法處理。

  此前,在湖南省實施“單獨二孩”政策一年半後,日前一份由湖南省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對該政策做出的評估報告在網上公開。該報告建議,儘快放開兩孩生育限制,優化人口生育政策。

  【上海】

  加強産科配置應對二孩放開

  昨日,上海衛計委稱,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和要求,上海市衛計委正研究提出實施全面兩孩的具體方案,開展目標人群測算,研究制定政策銜接辦法。按照規定程式,依法落實全面兩孩政策。同時加強産科兒科醫療資源配置、婦幼保健服務,積極應對可能的出生數量增加。

  上海衛計委表示,單獨兩孩政策實施情況良好,基本符合預期。

  據統計,自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上海市共批准2.98萬例申請,其中近1.5萬例已生育,約佔一半。申請對象主要以“80後”為主,約佔總量的74%;“70後”群體約佔25%,“90後”群體約佔1%。

  釋疑1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怎麼修?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相關條款已不符合政策走向

  昨日,國家衛計委副主任王培安透露,根據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的決策部署,需要修訂《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規,依法組織實施。

  自2002年9月以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已施行了13年,這將是其首次修訂。

  記者查詢發現,該法中一些規定已經不符合最新的政策走向。如,昨日國家衛計委明確獨生子女優惠政策取消。然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早已在《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以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

  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其實,學界和民間早已多次呼籲修訂《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其中以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湛中樂、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李建新以及全國人大代表黃細花等人為代表。

  昨日,湛中樂對新京報記者表示,修訂《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有兩種途徑。第一種是由國家衛計委起草《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修訂法案,上報國務院法制辦;接著由國務院法制辦提出,再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

  第二種則是全國人大法工委和教科文衛委員會提出修訂議案。湛中樂認為,目前來看前一種方式的可能性要更大。

  湛中樂指出,除了修法之外,全面二孩政策實施後,許多國家法規也亟待修改。比如與《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同步施行的《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徵收的條件和對象等都要修改。

  釋疑2

  取消二孩審批還要辦準生證嗎?

  專家稱,各地計生法規修改前生育服務證不會取消

  昨日,國家衛計委表示將取消二孩審批,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在多位專家看來,這是我國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改革的重要一步。

  但也有人提出疑問,取消二孩審批是不是意味著不要準生證了?

  南京大學社會學教授陳友華對記者表示,首先,目前全國多地的準生證已經廢除,取而代之的是生育服務證。目前僅在一些相對落後的地區才依舊有準生證。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湛中樂認為,由於生育服務站被寫入了各地的計生法之中,因此在各地的計生法修改之前,生育服務證並不會取消。因此未來還有很大的改革空間。

  國家衛計委副主任王培安也透露,符合規定條件要求再生育的,仍需要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衛生計生部門將進一步簡化程式,做好服務,方便群眾。

  記者發現,如《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第十九條規定,育齡夫妻生育子女,實行《生育服務證》管理,具體管理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陳友華認為,與以前生孩子需“審批”不同,今後生孩子採取的將是“備案制”,生下孩子後去戶口登記機關登記。同時隨著政策的調整,今後準生證也應被取消。

  湛中樂認為,這一改變意味著政府職能的轉變,計劃生育的主體也從國家變為家庭。與此同時,政府也應該在人口資訊收集以及提供優質的公共服務方面盡責。

  釋疑3

  “過渡期”生二孩是否會被罰?

  國家衛計委未予以明確回答;湖南明確表態不做實質性處理

  吳先生在廣州工作,太太今年懷上了第二個孩子,預産期在明年2月。儘管中央宣佈全面放開二孩政策,然而對於這個“非獨”家庭,未來還是有一些不確定性。

  《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鄉鎮集體企業對其超生職工應當給予開除處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由於吳先生和太太都不是獨生子女,目前的第二胎是超計劃生育。此前吳先生的太太所在某國有銀行通過勸解等多種方式使她辭職。

  那麼,自前日政策公佈至地方政策實施之間的生育行為是否會被徵收社會撫養費?對於該問題,國家衛計委昨日並未予以明確回答。

  記者獲悉,國家衛計委曾在近期就生育政策調整後社會撫養費徵收如何銜接等問題召開內部座談會。

  一位參會人士對記者介紹,參會人員的意見相對比較統一,認為應該尊重“法不溯及既往”的法治精神,很多人傾向於按照現行法律法規去操作。如,一些人認為在法律修改以及實施之前,應該對計劃外生育徵收社會撫養費,畢竟政策不能代替法律。

  南京大學社會學教授陳友華表示,從“單獨二孩”的情況來看,各地的做法不一樣。如他所在的江蘇省對於在過渡期內符合“單獨二孩”政策的生育行為,並沒有處罰。陳友華呼籲更多地方借鑒江蘇省的做法,對於政策落地之前的生育行為不再罰款。

  昨日,一些地方已經就此問題進行表態。湖南省衛計委已釋放了明確的信號:在中央五中全會公報公佈後到湖南省正式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前,不符合規定生育第二個孩子的,不作實質性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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