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退休者入外籍可照領退休金”已實行多年
- 發佈時間:2015-08-27 06:50:00 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金瀟
近日,有媒體發文稱,從今年下半年開始,美籍華人可以領取國內退休金,與國內退休人員享受同等待遇。此條新聞在網路上引起熱議,一些網友認為讓已經加入外籍的華人享受和國內人員一樣的待遇,這對國內退休人員不公平,也有網友對該政策表示支援。
北京青年報記者經查詢後發現,外籍華人領取國內退休金的政策並非新政,而是一項已經實施了30多年的“老政策”。根據規定,在國內辦理退休手續後移居國外的退休、退職人員在中國駐當地領事館辦理相關手續後,可以正常領取國內養老金。
熱議
外籍華人可不可以領國內退休金
近幾日,有媒體在報道中提到, 據中國駐紐約總領事館表示,今年下半年起,在美國居住的中國離退休、退職人員(中國籍已取得綠卡或已加入美國籍)可以領取國內養老金。
報道內容引起網友熱議。部分網友對這項政策表示不理解,認為這項規定對於國內退休人員來説並不公平。有網友表示,外籍華人已經放棄了中國國籍,成為其他國家的公民,不應該和中國公民一樣享受國內的社會福利政策。
也有不少網友認為政策合理,有網友解釋説,我國的“統籌養老”制度就是之前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共同承擔養老保險費繳納義務,之後,退休人員按照在職期間繳納和積累的養老保險費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因此,無論是否為中國公民,只要是在國內工作並且辦有退休、離休手續的,理所當然享有領取中國養老金的權利。
有網友表示:“退休後移民其他國家,至少曾以中國人身份在中國工作併為社會出力的,工作了一輩子,退休後應該享受屬於自己的那份養老保險金。”
釋疑
30年前已有規定 一月前簡化手續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外籍華人可領退休金”的政策早在1985年就出臺了。當年國務院僑務辦公室僑政司、勞動人事部保險福利局就已經發佈過《關於獲准出國定居的退休人員加入外國國籍後仍可享受退休待遇的規定》。其中提到,“已獲准出國定居的退休人員,加入外國國籍後,根據勞動保險條例‘凡在實行勞動保險的企業內工作的工人與職員(包括學徒),不分民族、年齡、性別和國籍,均適用本條例’的精神,可以繼續享受國家對獲准出國定居的退休人員規定的退休待遇。”也就是説,只要持有離退休證明以及相關單位開具的本人生存證明文件,就可以享受到相應的國內待遇。
日前,外籍華人領取退休金的方式進行了一些調整。根據外交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關於在境外居住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審核表有關問題的通知》(領外函[2015]660號)規定,自2015年7月1日起,中國領事館可根據海外當事人的申請,為其出具“在境外居住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審核表”;免收領事規費。
按照新規定,申請人無需向領事館提交退休證明,簡化了申請手續。
專家
出於保護個人財産權角度理應支付
華東師範大學社會保障所副教授路錦非表示,即便退休的人加入他國國籍,只要他在國內履行了自己繳納養老保險金的義務,便符合相關養老保險法的規定。出於保護個人財産權的角度,理應支付其基本的養老金。
北京工業大學社會學副教授楊桂宏表示,這項政策已經推行很多年了,“不是新鮮事兒了”,而且相關的法規一直在規範、簡化辦理流程。
楊桂宏説,有些國家,只要加入該國國籍就可以享受當地的養老保障,例如英國,“這部分人如果在國內退休,就可以領取兩個國家的養老金,這可能是引起國內一些網友不滿的原因。”
但他同時表示:“即便如此,他們在國內工作期間也是為社會創造了價值的,有自己的社會貢獻,退休後領取國內的養老金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