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項目合同支付責任將納入政府中期財政規劃
- 發佈時間:2015-08-13 10:12:52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李春暉
一般來説,社會資本參與公共服務領域PPP項目,要想獲得理想的收益,需要政府通過財政補貼、稅收優惠等方式,給予一定的政策支援。
從國外做法看,無論是英國、澳大利亞等發達國家,還是土耳其等發展中國家,為推廣PPP模式,尤其是在發展初期,政府都出臺了相應的扶持政策。
從我國情況看,從去年到現在,各地在推進PPP工作中普遍反映,政府“剃頭挑子一頭熱”,項目簽約率始終上不去。歸根到底,問題在於社會資本信心不足,這時候就需要政府扶一把、推一把,引導社會資本參與PPP項目。對於這個問題,《關於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要在完善財稅支援政策、保障項目用地、簡化審核流程等方面,出臺相應的政策保障措施。
理論和實踐都表明,PPP從明確投入方式、選擇合作夥伴、確定運營補貼,再到提供公共服務,全過程涉及預算管理、政府採購、資産管理、支出績效評價等財政職能,財政部門牽頭做好PPP工作責無旁貸。
目前,英國、澳大利亞、紐西蘭、南韓等PPP發展較為成熟的國家,均由財政部門牽頭負責PPP項目管理。在我國,與傳統的政府投融資一次性項目審批不同,政府要對PPP項目的服務品質和價格補貼,進行“全生命週期”持續監管,並要將PPP項目的政府合同支付責任,納入中期財政規劃中。
(摘編自:財政部副部長張少春在貫徹落實PPP指導意見全國電視電話會議上的講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