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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機關事業單位調資兌現工作已經完成

  • 發佈時間:2015-08-01 07:29:44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馬藝文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機關事業單位調整基本工資標準工作。今年年初,國務院對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出臺了相關政策,對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作出部署。李克強總理對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調整工作高度重視,多次作出指示批示,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做好組織實施工作,把政策落實到位。按照國務院部署,這項工作7月底前已全面完成。為此,記者7月31日就機關事業單位調資工作落實情況採訪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人。

  問:機關事業單位調資具體進展如何?

  答:為落實國務院部署和領導同志指示精神,把調資這件好事辦好辦實辦到位,我們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進度,全力推動機關事業單位調資工作落實。截至7月底,機關事業單位調整基本工資標準的兌現工作已全面完成。

  我部會同有關部門主要抓起了以下工作:一是明確兌現工資的辦法。這次機關事業單位調整基本工資標準是結合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進行的。為儘快兌現工資,我們要求各地各部門按相關政策規定初步計算並扣繳個人養老保險費的同時,兌現相應增加的工資。二是加大對各地各部門的指導和督促力度。為確保調資工作在7月底之前全部兌現,我部先後派出多個督導組,到部分地方和中央部門實地調研督導,了解進展情況,研究解決突出問題。各地區、各部門高度重視工資兌現,加強領導,週密安排,精心組織,持續加大工作力度,按期完成了調資兌現工作。

  問:這次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主要採取了哪些政策措施?怎樣體現向基層一線公務員傾斜?

  答:這次工資調整,不是簡單的提高工資水準,而是一次完善工資制度的改革,重在“建機制、調結構”。李克強總理多次強調指出,要建立完善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保障公務員合理的待遇,機關事業單位工資調整要向基層一線傾斜,這既是對基層公務員工作的一種肯定,更有利於調動基層公務員幹事創業的積極性,願幹事、敢幹事、能幹成事。

  這次調資工作中,一是調結構。為了進一步優化工資結構,將部分規範津貼補貼或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提高了基本工資佔工資的比重。二是重基層。縣級以走訪基層公務員工作非常辛苦。根據近年來對各地公務員工資的調查,基層公務員工資水準普遍偏低。“向基層傾斜”是本次工資調整的突出特點之一。這次調整基本工資標準主要是增加級別工資,基層資歷較長的公務員雖然職務較低,但級別和級別檔次相對較高,可以拿到較高的工資。對鄉鎮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還建立了鄉鎮工作補貼制度,在鄉鎮工作時享受,離開時取消。在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基層公務員在不晉陞職務的條件下,可以通過職級晉陞提高工資待遇。三是建機制。進一步明確了建立基本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近期要每兩年調整一次基本工資標準。依據工資調查比較結果,綜合考慮國民經濟發展、財政狀況和物價變動等因素,確定調整幅度,逐步提高基本工資佔工資的比重。此外,嚴肅紀律要求,這次調資明確了兩個前提條件:對沒有完成機關事業單位“吃空餉”問題的不能進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和完善工資制度;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改革性補貼政策和考核獎勵政策,不得自行提高津貼補貼水準和調整津貼補貼標準。

  問:這次調整基本工資標準,如何確保所有人員的工資都有增加?

  答:這次調整基本工資標準,所有人員的基本工資都是增加的。由於調資工作結合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同步推進,且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因個人繳費工資的高低差異較大,具體到個人,扣除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後實際增加的工資有多有少。在收入水準較高的地區,部分參加工作晚、職務較低的人員,增加的工資不足以完全彌補養老金保險個人繳費,出現“增不抵繳”的現象,相關地區和部門採取有力措施,確保所有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個人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後當期工資都能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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