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部分地方事權財權不匹配 放權不放錢
- 發佈時間:2015-07-16 10:34:58 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李春暉
原來只能撒撒胡椒面,一個村子分到兩三萬元專項資金,僅夠支付兩名保潔員的工資;現在跨部門整合後的專項資金重點向農業、民生等領域傾斜——近日,國務院第九督查組在湖北發現,十堰市鄖陽區主動整合財政專項資金,小錢變成大錢,大山深處建了公路,農村舊民居整修一新,特色産業發展起來,山裏山外連接起來。
督查組本想好好總結、推廣經驗,市縣的相關負責人卻面露難色。有了好經驗卻不願意説,咋回事?
“就怕説多了,明年把這些錢都給‘整’沒了!”當地幹部説,每筆專項資金都對應著相關的渠道和部門,“整合”,儘管符合中央要求,堅持“渠道不亂、用途不變、優勢互補”的原則,但還是擔心有關部門不高興,認為你沒有按規定“專款專用”,以後就不給了。
地方的同志很困惑: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國務院已出臺政策,要求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避免資金使用“碎片化”,盤活各領域沉睡的財政資金,把“零錢”化“整錢”,用於發展急需的重點領域和優先保障民生支出。但大量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仍未做出相應修訂,財政專項轉移支付只能按原來的老辦法來管理。事權和財權不匹配、放權不放錢問題突出。一些地方出現了簡政放權給地方“松了綁”、專款專用對發展“留著絆”。
不僅是專項資金整合,督查組還發現,規則問題成為深化改革的制度性障礙,影響了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實。基層幹部説,中央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信號這麼強烈,可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還是老路子,讓他們無所適從。頂層設計有了,規則不改,配套不配,細則不細,中央政策不能落地,就會讓企業和群眾覺得是畫餅充饑。
“你看,按照國務院政策,能源、基礎設施建設等投資項目的核準許可權都下放給了地方,但規則還沒變,規劃審查、指標分配等關鍵許可權仍在上級部門,還是需要層層報批。”一位地方幹部説,一個項目,按規定要“四證”齊全才能開工,但有的“證”是建前建後重復審批,審批環節多,週期長,有的要拖上兩三年;水電站、電網等投資項目要經過幾十次評審,有的還互為前置條件陷入迴圈困局。
督查組也聽到企業反映,商事登記制度改革以來,不少創業者很振奮。但是,與後置審批相關的數十部規章制度還沒修訂,依然要求一些企業辦理行業準入時提交驗資、年檢等證明文件,政策紅利沒有釋放出來。
中央政策改了,與之相對應的規則改不改?道理很淺顯,做起來卻不易。這當中,既有部門藩籬、利益固化、不願放權等頑疾,也有認識不到位、懶政怠政等原因。改革進入深水區,一系列敢於碰硬、創新求變、激發活力的大政方針都已定盤。要讓這些政策落到實處、發揮效力,亟須適應經濟社會運作新情況,結合簡政放權,及時修改完善相關規則,使之與中央政策更契合。
規則的修改,需要全國人大、國務院及其職能部門認真研判、科學規劃,從那些呼聲最強烈、與百姓民生和深化改革關係最密切的領域先改起來。比如財政資金的整合,就必須抓緊修改與之相關的規則,這樣,有利於實現改革的初衷,發揮資金的最大效用。
(作者為本報經濟社會部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