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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研專家不贊成建內陸核電 日本西屋公司攪場

  • 發佈時間:2015-05-12 07:38:00  來源:中國經濟週刊  作者:李峻宇 徐豪  責任編輯:謝淩宇

  內陸核電是否開工尚需論證

  文章導讀: 日本福島核泄漏事故後,中國的核電發展經歷了幾年的沉寂。2014年年底,國務院發佈的《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中,有“適時在東部沿海地區啟動新的核電項目建設,研究論證內陸核電建設”的表述。這讓核電發展再次進入公眾視野,其中,內陸核電更是引人關注。

  王亦楠:一場講座引發的中國內陸核電安全“戰”

  2015年4月15日,國務院發展中心研究員王亦楠就中國發展內陸核電的一系列問題,接受中國經濟週刊-經濟網的視頻採訪

  日本福島核泄漏事故後,中國的核電發展經歷了幾年的沉寂。2014年年底,國務院發佈的《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中,有“適時在東部沿海地區啟動新的核電項目建設,研究論證內陸核電建設”的表述。這讓核電發展再次進入公眾視野,其中,內陸核電更是引人關注。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數位政協委員聯名提交提案,提出爭取在“十三五”初期首批內陸核電項目開工建設的建議。國家能源局副局長王禹民也表示,內陸核電站建設會列入“十三五”規劃中。

  然而,是否應該發展內陸核電,各方觀點不一。反對內陸核電開工的專家學者也不在少數,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王亦楠便是其中之一。

  4月3日,王亦楠和中國科學院院士何祚庥在中國科學院大學進行了“為什麼不贊成在我國內陸地區建設核電站”的講座。據王亦楠在網上發佈的文章介紹,“講座現場有西屋公司的高級職員‘攪場’”(編者注:西屋公司是美國主要電氣設備製造商和核子反應器生産者,日本東芝公司是西屋公司的最大控股股東。2006年12月,我國與西屋公司簽約,以自主化依託項目的方式引進其第三代核電技術AP1000)。

  在此之前,王亦楠和何祚庥在《中國經濟週刊》發表《湘鄂贛三省發展核電的安全風險不容低估》(2015年第9期)一文,引發廣泛關注。同時,《中國經濟週刊》近期也刊發了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董事長孫勤的專訪——《內陸核電發展“潛力巨大”,核電出海“正當其時”》(2015年第11期)、中國核能行業協會理事長張華祝的專訪文章《從大到強的脫變——中國核電成長記》(2015年第17期)等。張華祝表示,內陸核電問題不是技術問題,而是需要我們把工作做好,也需要社會輿論進一步理性地、科學地對待。

  中國發展內陸核電為何存在爭議?王亦楠為什麼不贊成發展內陸核電?4月15日,《中國經濟週刊》記者對王亦楠進行了專訪。

  “西屋公司職員‘攪場’,是因為擔心自己的利益受損”

  《中國經濟週刊》:4月3日,您和何祚庥院士在中國科學院大學進行了“為什麼不贊成在我國內陸地區建設核電站”的講座,據您當天在網路上發表的文章介紹,現場“有不速之客光臨現場,強佔話筒,事後得知是西屋公司北京代表處高級職員”。您覺得為什麼您的學術講座會引來西屋公司相關職員這樣的舉動?

  王亦楠:我對這件事的認識是,西屋公司高級職員“攪場”中國科學院大學的學術講座並非偶然,可能與我們最近在《中國經濟週刊》發表的《湘鄂贛三省發展核電的安全風險不容低估》和此次講座都指出西屋公司AP1000存在的問題有關。

  因為上述問題觸及到了西屋公司在中國的利益,我想這可能是他們此次“攪場”的原因。

  西屋公司高級職員在講座現場宣稱:“中國湘鄂贛核電站採用的是CAP1000技術、並非AP1000技術。”

  既然西屋公司的職員這麼説,我們就希望他回答幾個問題:何時向中國推介的CAP1000?是否得到了中國核安全監管部門的審評認可?既然西屋公司強調CAP1000與AP1000不一樣,那麼CAP1000的首堆示範工程在哪?如果還沒有,憑什麼就宣佈湘鄂贛三個核電站都採用CAP1000技術?

  “我並非無條件反對開工內陸核電”

  《中國經濟週刊》:您反對發展內陸核電,主要是從安全和技術方面考慮。但從另一面來説,發展沿海核電不也是運用同樣的技術嗎?

  王亦楠:內陸核電和沿海核電在技術上沒有本質區別,所遵循的安全標準也都是一樣的,但是在選址要求和嚴重事故下的污染控制和應急措施等要求上是有重大區別的。如果一旦發生了大規模核泄漏,在最壞的情況下,沿海核電的核污水可以向海裏排放,而內陸核電只能排向江河湖泊。福島核電站的糟糕情況大家已經看到了,日本東電公司至今也控制不住核污水,廠區污水儲存罐早已堆滿為患,去年不得不承認,只能排向大海。

  我們要發展內陸核電,必須要確保在最嚴重的核泄漏事故發生時,核污水也不會流入江河湖泊。那麼是否有可信的、可靠的技術措施做到這一點?是否有足夠的儲存罐存儲核污水?放射性氣體擴散到廠區之外,碰到一場大雨,隨雨水沉降到地面,進而流入地下,流進江河湖泊,這該怎麼解決?……這些問題必須在內陸核電項目開工前充分考慮而且有可行的應急措施方案。

  因此,我並不是無條件反對內陸核電。我只是認為在“研究論證”時,我們需要論證更週密、考慮更週全,特別是要實事求是地看待技術的局限性——目前全世界的科技水準在核事故面前還有很多無奈和空白,三起重大核事故以及美國等發達國家最近幾年頻頻發生核廢料泄漏事故,均證明了這一點。所以,對內陸核電的研究論證,絕不能低估核泄漏、核事故處理的複雜性和高難度。

  核電並不是無條件的清潔能源,只有在不發生放射性外泄事故的情況下,才能説是“清潔”的。而一旦發生事故,核電就成了人類最難對付的污染源——長壽命、高放射性核素沒有任何物理化學方法能消除,只能等其衰變至無害水準,而這一時間尺度是長達上萬年甚至幾十萬年,對人類來説是不可逆轉的污染。因為核污染的危害和治理難度非任何其他污染可比,所以我一直強調,長江流域是否開工核電站,絕不能單單從能源和電力需求來考慮,因為能源電力總可以找到替代方案,而水資源是無法替代的。

  《中國經濟週刊》:國務院批復同意的《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中,有“適時在東部沿海地區啟動新的核電項目建設,研究論證內陸核電建設”的表述。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有政協委員聯名提交提案,提出首批內陸核電項目爭取在“十三五”初期開工建設的建議。您對此怎麼看?

  王亦楠:國務院《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對內陸核電的提法是“研究論證”。有政協委員在這次全國兩會提議首批內陸核電爭取在“十三五”初期開工建設。明年就是“十三五”了,湘鄂贛到底能不能在“十三五”初期開工建設,得取決於對這三個電站的研究論證結果。

  國家發改委對湘鄂贛核電站的批復僅僅是“開展前期工作”,這並不意味著上面提到的種種問題已經充分研究論證了。比如安全風險、環境影響、應急響應、指揮和技術措施等等,都需要充分論證。

  “優化能源結構,應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

  《中國經濟週刊》:中國與日本幾乎是1965年同時起步發展核電,現在日本核電裝機已經佔本國總電源裝機容量的35%,而中國在世界核電裝機容量中仍然排在後面。很多專家都認為,從當前中國的能源消費結構來看,核電是解決能源問題的重要出路。對於改變能源結構和發展核電的關係,您怎麼看?

  王亦楠:不是同步,中國民用核電起步比日本要晚20年,我們第一個核電站——秦山核電1985年才開始建設。除秦山一期和大亞灣電站在上世紀90年代初投入運作外,其餘絕大多數核電站都是近10年間才投入運作的。所以,我國核電建設比發達國家要晚得多。我們有條件從發達國家數十年的先行實踐中充分吸取經驗和教訓,充分權衡核電的利弊。核電在能源結構中應該佔有什麼樣的位置,要根據每個國家的國情來定,而不是單純拿我國核電裝機比重與日本、法國比較。

  我的看法是,核電在改善我國能源結構上能起到一定作用,但只能是適度發展,在一個多元化的能源保障體系中起補充作用。優化能源結構的出路當然是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我國有充足的資源潛力,而且解決可再生能源缺陷的技術難度要比解決核電安全性的難度小得多、經濟代價也小得多。

  《中國經濟週刊》:核電産業是一個特殊的、系統的産業,涉及到礦山、化工、機械製造、自動化、人才等各個方面,甚至一台核電機組建成也得六七年,如果持續放緩發展核電,不會産生嚴重後果嗎?

  王亦楠:核電不能“大幹快上”正是從産業的健康發展、可持續發展來考慮的。正因為核電建設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工程,上中下游各個環節必須協調發展,目前我國的天然鈾資源供應能力、人才培養速度等都無法支撐核電裝機規模的快速增長,絕不能只看核電機組的投資紅利和二氧化碳減排效應。就拿鈾資源供應來説,已建和在建共49台機組已經使我國天然鈾資源的對外依存度高達80%以上,遠遠超過了石油的進口依存度。

  如果産業鏈中一個環節與其他環節脫節,在發展太快的情況下就可能會造成安全事故。從核燃料的採掘、加工、運輸,到核電站選址、設計、建造、運作管理、核廢料處置和退役等各個環節,一著不慎,都會使核輻射和核污染衝出“潘多拉之盒”。核事故的災難性後果非任何其他事故可比。”

  “內陸核電正處於論證階段,‘學術爭鳴’才有利於科學決策”

  《中國經濟週刊》:從在《中國能源報》上發表《內陸核電不適合中國國情》,到在《中國經濟週刊》上發表《湘鄂贛三省發展核電安全風險不容低估》,再到這次的講座風波,您一直處在輿論的風口浪尖,您有何感想?

  王亦楠:目前的內陸核電爭論主要是針對湘鄂贛核電站而言,因為早在2008年,這三個核電站就得到了國家發改委“允許開展前期工作”的批復,而其他的內陸核電站廠址還沒有批復,所以我的文章和看法也主要針對湘鄂贛三個核電站而言。

  是否開工內陸核電,是關係國家能否長治久安的一個重大並且嚴肅的科學問題。根據國務院的方針政策,內陸核電目前在我國正處於研究論證階段,既然是研究論證,就要全面客觀,既要研究論證“可行性”,也要研究論證“不可行性”,這樣才能做到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作為長期關注國家能源安全問題的學者,我有責任有義務表達我對這個重大問題的認識。

  我們就核電發展寫了一系列文章,就是希望核電的發展穩紮穩打、穩中求進。這是事關國家安全和百姓利益的大事,我們有責任對此深入研究並提出自己的觀點,我們也非常歡迎不同意見的爭鳴。

  《中國經濟週刊》:我看了您的履歷,您是哲學博士,主持、參與過的重要課題也沒有核電專題,會不會擔心有人在這方面對您提出質疑,認為您的觀點沒有專業支撐?

  王亦楠:首先聲明我不是純粹學哲學的博士,我本科和碩士都主修電力專業,博士主修自然辯證法,是科技哲學,這門學科研究人與自然的關係。能源安全則是我十幾年來一直研究的重點,核電作為能源結構中的一分子,寫一系列有關核電的文章是我的分內之事。

  關鍵問題不在於我是不是學核電專業出身、是不是主持參與過核電專題研究,而在於我寫的這些文章,從論點、論據到論證過程是不是站得住腳?我指出的那些問題是不是客觀存在?

  “我國核電技術裝備具備‘走出去’的實力”

  《中國經濟週刊》:今年以來,我國也已經和法國、阿根廷、南非等多個國家簽署了核電站領域的合作協議,並將在巴基斯坦承建6座核電。您覺得中國核電技術有哪些優勢?

  王亦楠 :我支援我國核電技術裝備“走出去”,我國核電技術裝備也具備了“走出去”的實力。我國核電界科技人員經過十餘年的努力,搞出了具有完全自主智慧財産權的第三代核電技術“華龍一號”,即將在福清5號、6號機組進行工程示範。“華龍一號”充分利用我國已掌握的成熟的核電設備製造技術,設備國産化率可達90%左右,顯著降低了核電投資成本,具有較強的國際市場競爭力。用李克強總理的話講,在同等品質條件下,用中國的裝備可能是建設最快、成本最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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