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調整部分産品出口退稅率
- 發佈時間:2014-12-31 20:01:53 來源:中國網財經 責任編輯:張少雷
中國網財經12月31日訊 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財政部今日發佈關於調整部分産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提高部分高附加值産品、玉米加工産品、紡織品服裝的出口退稅率,取消含硼鋼的出口退稅,2015年1月1日起執行。
以下為通知全文:
關於調整部分産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
財稅〔2014〕15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國務院批准,調整部分産品的出口退稅率。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下列産品的出口退稅率:
(一)提高部分高附加值産品、玉米(2380, -10.00, -0.42%)加工産品、紡織品服裝的出口退稅率。
(二)取消含硼鋼的出口退稅。
(三)降低檔發的出口退稅率。
調整出口退稅率的産品清單見附件。
二、本通知第一條第(一)項和第(二)項規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執行,第一條第(三)項規定自2015年4月1日起執行。提高玉米加工産品出口退稅率的政策執行至2015年12月31日。具體執行時間,以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上註明的出口日期為準。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