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個部門聯合懲戒稅收違法失信行為
- 發佈時間:2014-12-30 14:29: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責任編輯:王斌
為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國家發改委、國家稅務總局、人民銀行等21個部門,聯合簽署《關於對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實施聯合懲戒措施的合作備忘錄》,昨天(29日)正式對外公佈。
今年7月初,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了《重大稅收違法案件資訊公佈(試行)辦法》,也就是俗稱的稅收違法“黑名單”制度。 國家發改委秘書長李樸民介紹,這次備忘錄簽署後,標誌著對稅收“黑名單”當事人聯合懲戒工作正式開始。一共有18項懲戒措施,涉及對“黑名單”當事人的任職資格、行政許可、政府採購、高消費、融資信貸和評優評先等多方面的限制,違法者的違法成本將大增。
李樸民:18項聯合懲戒措施每一條都有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據,都有明確的責任部門和操作程式,針對性和操作性很強。
比如:金融機構融資授信參考措施,由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定期將公佈的案件資訊推送給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和銀監會,納入徵信系統,金融機構在對當事人融資授信時,就會參考使用信用報告中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資訊,確定是否給予其融資授信。
國家稅務總局總會計師孫瑞標表示,聯合懲戒將採取“動態管理方式”。
孫瑞標:自公佈之日起滿兩年從公佈欄中撤出,但在稅務機關後臺要予以保留,因為懲戒措施實施的時限有的不是兩年,有的長的是五年。
從今年10月份開始,包括國家稅務總局在內的全國各級國稅、地稅機關都通過各自的門戶網站,每季度向社會公佈重大稅收違法案件資訊。截至目前,國家稅務總局共公佈重大稅務違法案件36件,省以下稅務機關公佈的重大稅務違法案件有536件。這些“黑名單”當事人,都將受到跨部門聯合懲戒。